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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权益保障部(职工服务中心) | 发布时间 2018-07-13

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委、局)工会,市总直属工会,各驻会产业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工会开展以“爱心成就梦想”为主题的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1、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即初升高(含中职生)、高在读、高升大、大在读品学兼优且学费负担特别沉重的学生;

2、今年考取大专院校以上,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

3、今年考取大专院校以上的市级以上困难劳模子女。

二、资助方式

(一)一般资助。主要是各级工会自筹资金开展一般性资助活动。资助标准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重点资助。主要是针对家庭特别困难和学业特别优秀的学生实施全程资助。

(三)结对资助。由各级工会搭建助学平台,促成社会爱心单位、爱心人士与困难职工家庭结成助学帮扶对子。

三、活动步骤

助学活动从7月15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

第一阶段:7月15日—7月25日,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7月26日—8月20日,助学申请,募集捐款;

第三阶段:8月21日—8月26日,确定对象,发放助学金;

第四阶段:8月底,总结开展助学活动经验,并形成总结材料上报。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金秋助学活动是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具体举措,必须切实加强助学活动的组织领导,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必要的资金支持;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核实各类资助对象,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档案。

(二)整合力量,放大效应。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寻求社会助学资金支持,注意收集整理爱心企业、人士的资料,搭建长效化信息对接平台。努力把工会的“金秋助学”活动办成全社会的助学事业,让更多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得到资助。

(三)加大宣传,舆论氛围。要做好宣传工作,深入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特别要推广、宣传活动开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报道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努力营造全社会捐资助学的良好氛围。

(四)扎实工作,按时申报。请市直各单位于8月10日前,将《荆州市总工会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上报到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总工会于9月5日前,汇总完成《2018年各地工会“金秋助学”情况统计表》与活动书面总结一并报送至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荣华  

联系电话:12351、8218126

附件1_荆州市总工会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xls

附件2_2018年各地工会“金秋助学”情况统计表.doc


                 

荆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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