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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市级劳模困难补助统计申报及体检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 | 发布时间 2018-06-19

荆州开发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委、局)工会,各驻会产业工会:

根据《荆州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市级困难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困难劳模补助资金的对象

申报困难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对象为荆州开发区及市直各产业所属的生活困难的市级劳动模范。

(一)申报生活困难补助的条件 

1、劳模本人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失业、下岗、无固定收入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劳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凡经劳动保障部门鉴定,并经县级以上工会组织审核确定为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确有困难的农民劳模。

(二)申报特殊困难补助的条件

1、劳模本人及其抚养和赡养的直系亲属因患病(比如:患尿毒症、癌症等重症疾病,瘫痪、残疾、生活不能自理、长年慢性疾病等重症疾病,因工(公)伤残,住院手术)医药费支出过大造成生活困难的;

2、劳模家庭因遭受重大灾害或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

发放补助资金的程序

(一)劳模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2018年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申报表(附件1或《2018年市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本人有关收入证明和医保内自付医疗费用单据、住院单据,突发事件(如事故或灾情)鉴定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二)各级工会组织对劳模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盖章后,填写《2018年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汇总表》(附件2)或《2018年市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汇总表》(附件4),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于7月30日前一并上报市总工会经济劳动保护部,对上报的资料进行核实。

(三)市劳模办对劳模的基本情况发布到荆州市总工会官网进行公示。

(四)市劳模办根据上报资料的核实情况和市总工会官网公示情况,将补助资金统一发放到劳模账户中。

三、发放劳模体检卡的程序

市劳模办将根据开发区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填报的《2018年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汇总表》或《2018年市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汇总表》订制体检卡,由开发区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领回后发放到劳模手中,并将发放的签收表原件上交到市劳模办。

四、发放补助资金和体检卡的要求

(一)向劳模发放专项补助资金和组织体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和关爱,是积极营造广大职工群众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良好氛围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严格把关,把发放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让劳模切实感受到党、政府和工会的关怀与温暖。同时,要严把申报材料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确保公平公正。

(二)各单位要以发放补助资金工作为契机,全面掌握劳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认真核实劳模数据库信息,确保不遗漏、不重复、零误差。适时开展适合本单位的走访慰问活动,在走访过程中,认真听取劳模的意见和建议,对劳模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快帮助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提出建议,督促落实,把党、政府和工会组织的关爱送到每一名劳模身边。

(三)各单位在今年内要完成对市级劳模的核实确认工作,并更新劳模数据库,特别是通过调查摸底核查出的劳模要及时录入到数据库中,同时,按照去年的相关要求,做好全国劳模和省级劳模困难补助的申报工作。

 

  :杨杭陵

联系电话:8219377、13707215712

   箱:2209694195@qq.com

 

附件:附件1:2018年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申报表.xls

              附件2:2018年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2018年市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表.xls

              附件4:2018年市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汇总表.xls

      

荆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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