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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工办发【2015】15号关于做好2015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5-07-06

          
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委、局)工会,市总直属工会联合会,各驻会产业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高温季节的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意义
    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职工最根本的利益,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是工会的重要责任。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职工高温中暑及各类事故发生,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切实落实好各项措施。
    二、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防暑降温工作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在开展职工防暑降温工作中,要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设立高温作业职工工间休息室等,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二是认真做好室外露天作业管理。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轮换作业等方式,防止高温中暑事件发生,要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高温作业。
    三是向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同时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保健用品和必需药品。
    四是认真落实湖北省高温津贴标准发放的有关规定,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在岗职工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9月。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大力普及高温作业劳动保护知识
    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载体,结合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高温作业劳动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职工增强高温作业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帮助职工掌握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高温作业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继续开展“送清凉、送安全、送法规”防暑降温慰问活动
    各级工会要安排一定经费、集中一段时间,由领导带队到重点建设工地、露天作业岗位和高温作业场所开展“三送”防暑降温慰问活动,为高温一线职工送去清凉和关怀,推动党委、政府及全社会进一步关心重视高温作业职工的生产生活,帮助企业职工平安度夏。
    各县(市、区)、产业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和企业工会开展“三送”防暑降温慰问活动的检查指导,对照《防暑降温工作检查表》,对所辖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总结分析工作,并将开展防暑降温慰问活动的总结于8月30日前报市总生产部。
    联系人:田晓军  涂文强   联系电话:8222710
    邮  箱:jzzghjxb @163.com。

附件:
防暑降温工作检查表
                                                                   荆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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