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总工会欢迎您! |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资料中心 > 文件下载
荆工发【2016】3号关于开展首届“荆州市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6-05-12

 

各县、市、区总工会,司法局,律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发挥律师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按照市总工会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决定开展首届“荆州市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成立“荆州市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市总工会法工部承担。

二、拟在维护职工权益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社会律师和公职律师中评选不超过10名“荆州市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三、“荆州市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忠于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坚决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执业道德,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履行律师责任;

(三)近两年本人办理或者带领团队办理维护职工权益的劳动争议案件且达到一定数量和质量,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有突出的、积极的社会影响;

(四)敢于坚持原则,维护公平正义,扶危济弱助困,承担社会责任,热心职工维权事业,在职工和工会组织中有很高的认知认可度。

四、各县市区总工会、司法局、律师协会可以共同或单独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候选人。

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社会律师和公职律师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荐为候选人。

优先推荐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

五、各县市区总工会、司法局、律师协会推荐和自荐的候选人应于201663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纸质版的候选人推荐表或者自荐表一式两份,并同时发送电子版。

630为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以纸质版的候选人推荐表或者自荐表的邮戳表明的邮寄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六、领导小组对各地推荐、自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业绩考察。根据考察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提交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

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正式候选人名单在荆州日报和市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负责相关举报的核实工作。

七、根据正式候选人名单的公示情况,经领导小组审定,确定“荆州市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当选者名单。

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下发表彰决定,对当选者授予“荆州市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对符合我市五一劳动奖章条件的“荆州市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申报荆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报送材料邮寄地址:荆州市园林路25号,荆州市总工会法工部;

邮政编码:434000

电子邮箱:448235479@qq.com

联系人:韩雪

联系电话:0716——8214236

附件:1.荆州市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推荐表

            2.荆州市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自荐表

 

荆州市总工会                    荆州市司法局

                                

                               荆州市律师协会

 

 

  2016年3月24

附件表格下载.rar

地址:荆州市园林路25号 热线电话:0716-8212336  邮编:434000 QQ:260945676
鄂ICP备120045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