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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圣发同志在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暨示范单位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2-05-22

王圣发同志在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推进会暨示范单位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2012521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暨示范单位表彰大会,主要是总结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推进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发展。刚才,我们表彰了南湖机械总厂等77家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江陵县总工会、荆州市商贸行业工会、洪湖市燕窝镇工会和公安县利达建设集团工会分别从县市区一级、区域性和行业性以及企业自身等不同层面就如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讲得非常好,起到了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头作用。荆州市人力资源与保障局副局长熊善泉对进一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待会,省总工会的冀主席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并结合实际,切实进一步推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这次会议内容很丰富,形式有创新,效果很好。在此,我代表荆州市总工会向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懈努力的工会干部致以亲切的问候。下面,我就工会进一步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巩固和发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果

近年来,荆州市总工会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全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主要特点有:

(一)党政高度重视。近几年,荆州市委、市政府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增加职工收入、改善民生、构建和谐荆州的重要内容,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和开展工资集体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等进行明确。今年市总又借与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的机会,提议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认可。今年市政府将对部分市直单位和县市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专项考核。

    (二)三方密切配合。2007年至今,我们先后召开了40多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我市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推进建立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了充分发挥三方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作用,今年,我们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召开了多次三方协商会议,并以纪要形式对各自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职责予以了明确。各级人设部门主要负责对企业方的监督检查,对企业报送的集体合同及时审批,对无正当理由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按照《湖北企业工会条例》规定给予500050000罚款,并向社会公示。各级工会主要负责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加强指导,帮助企业工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企业家协会主要负责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引导企业法人积极主动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三)多方联合推动。20085月,我们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的基础上,成立了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及分管工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1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我们在每年部署创建活动时,都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以工资集体协商的突破来体现创建活动的成效。今年,我们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分成若干小组,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为重点对已经命名表彰的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进行复核,对没有按标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限期整改的,取消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亮点纷呈。2009年,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们在全市开展了“同心同德保增长、共度难关保稳定”的共同约定行动;2010年,我们市总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代表市总与市直100多家企业法人代表签订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协议,即市总代表基层工会向企业发出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上代下”),这100多家基本上都按要求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去年,市总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在全市全面开展“双要约”行动,即“全市各级工会采取上级工会组织和基层工会组织,共同就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向其企业行政方发起要约的行动。”为了保证“双要约”行动取得实效,市总要求各级工会将“双要约”企业的名单同时报送同级人社部门和企业家协会,对不积极响应要约的企业,由人社部门按照《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依法处理。今年,市总又开展了指导员与企业工会签约对接活动,保障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持续稳步开展。

(四)工作基础稳步加强。市总于去年组建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全市各级工会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建设了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同时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五)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止目前,全市已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800多份,覆盖企业4600多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建制率和覆盖率与全国、全省先进地方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二是有的单位认识还不到位,工作滞后,发展不平衡;三是不少单位协商主体力量不对称,协商结果不公平;四是工资集体协商还存着空白点;五是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缺乏,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都需要认真研究、切实解决。

二、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关键。一是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推行集体合同制度,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就平等协商作出规定;19965月,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国家经贸委、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出《关于逐步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200011月,劳动部发布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200110月经修改后的《工会法》和20076月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对进行平等协商和订立集体合同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2010929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这是我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法律依据。二是职工依法合理要求。工资是职工的核心经济利益,职工到企业上班,最关心的事就是一个月能发多少工资,能不能按时发放工资。我们抓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就是满足职工最基本的要求。三是企业发展需求。企业对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非常重视的,因为劳动关系和谐了,企业就稳定了,稳定了才能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因此,绝大多数企业,开明的企业家都希望有一个平台能够做到这些,我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正是满足了企业这一需求。

当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和环境。工资收入分配问题已经成为民生建设的重点,党政关心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是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建立工资共决、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是党和政府的大局所求,构建和谐社会的形势所需,广大职工的意愿所盼,工会组织的职责所在,因此,我们一定要认识到位,切实把这件企业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利国利民利企的大好事办好。

三、真抓实干,进一步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各级工会要以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为抓手,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把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不断扩大覆盖面,切实增强实效性,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发展,努力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第一,把握协商原则,依法有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坚持依法协商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以及《集体合同规定》、《湖北省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湖北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来进行要约、协商、签约、审批等程序。要坚持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既要维护职工具体利益,又要考虑企业的持续发展;既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市场环境、行业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职工工资的增长水平,又要引导职工为企业多做贡献,推动企业持续快速发展。要坚持平等协商、维护稳定的原则,注重谈判策略和工作方法,协商时不采取过激的言辞和行为,尊重对方、互相合作、求同存异,形成共识后再签约。工资集体协商虽然是集体合同工作的一个分支,但与签订集体合同在时间要求上有明显区别,工资集体协商必须一年进行一次,大家必须要依法操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要努力处理好坚持公平与效率、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企业自主分配与协商共决的关系,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水平。

第二,抓住关键环节,大胆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我国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权利,是表达职工利益诉求的重要法律手段。要约是工资集体协商的第一环节,也是关键环节。协商不到位,要约不规范,必然影响工资集体协议的履行。今年我们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荆州市总工会、荆州市企业家协会、荆州市工商联又对“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特别是要重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双要约”活动。希望大家按照要求,大力营造舆论氛围,集中力量全面推进。开展要约行动,法律是依据,协商是基础,主动是关键。基层工会要主动向没有建立、拒绝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或工资集体协议到期的企业发出协商要约,及时启动协商谈判程序,对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响应要约等违法行为,《湖北省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有专门规定,即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企业工会就工资分配、调整机制以及支付方式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布。当前,实施要约行动的重点,应当放在没有签订集体合同、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续签或重签工资集体协议、工资集体协议无正当理由未履行、集体合同对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在小企业相对集中或者行业集聚的地区,要通过已建立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开展协商要约。在尚未组建工会或者规模太小、不能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用人单位,可以由上级工会推荐协商代表提出协商要约。

第三,突出重点内容,切实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要把工资水平、奖金分配、福利补贴等作为协商重点,按照“90%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能够完成”的标准,合理确定不同岗位劳动定额,逐步建立行业劳动定额的形成机制,规范劳动定额的制定、调整、管理和实施。要结合企业实际,坚持公平合理、协调一致、互利共赢的原则,着力推动解决职工在收入分配中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能搞一刀切和一个模式,要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和企业经营状况的不同,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在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要侧重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调整机制。在生产经营较困难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重点协商,侧重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在实行岗位工资和计时、计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合理确定岗位工资、计时工资、劳动定额和计件工价,防止企业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降低职工工资,以及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等侵权现象的发生。在小型、分散的非公有制企业,重点实施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侧重解决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和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拖欠等问题。在行业特点明显的地区,重点实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协商制定行业工资标准,规范行业劳动定额标准。

第四,扩大覆盖面,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今年,各县市区要把推行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每个县市区要在推进街道(乡镇)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工业园区为主的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方面,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情况,每年选树1-2个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典型。为此,各县市区总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加强指导建立行业、区域工会组织,为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奠定基础。当前,在企业代表组织不健全的情况下,可以加强与以下企业代表组织协作和沟通,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一是建立了企业联合会和行业协会的,可以由区域、行业工会直接与企业联合会或行业协会协商,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议;二是没有建立企业联合会或行业协会的,可采取由区域、行业工会与授权或推举的企业代表协商,签订工资协议;三是企业数量较小的区域,由区域性工会组织与区域内企业逐一进行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在实际操作中,各级工会可以先抓试点,大胆尝试,积极实践,努力培育和确立好协商主体,依法规范协商程序,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

第五,完善工作制度,着力形成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关键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要着力推动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的共决机制、增长调整机制、支付保障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六部委《企业民主管理规定》,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和工资集体协议一定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工资集体协议执行情况,一定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切实落实职工在工资分配上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从工资集体协商收集资料准备工作开始,到协商代表的产生、台下的沟通协商、台上的对等谈判、职代会讨论审议、工资协议文本形成、直至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和公布,以及期间向职代会报告工资协议书执行情况等各个环节都必须有文字、图片的记载和反映,切实通过规范化建设,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这项工作长久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同时,我们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作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评选表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模范职工之家的重要条件。

四、加强领导,力求取得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更好实效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和专业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级工会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思想重视、措施有力、工作落实、效果明显,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水平。

第一,加大力度,明确任务。各级工会要按照全总“两个普遍”的要求,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指导和督查。在这里,我要再次提醒各位:今年,市总下发了新的《“两普”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年底市总将组织专班对有关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希望大家认真准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争取支持,形成合力。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加强与人社部门和企业家联合会、工商联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三方四家协商机制作用。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大对工资分配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执法力度。要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自觉性,引导职工支持和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第三,强化服务,力求实效。各县市区、产业和各系统工会要加强分类指导,切实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力度,上级工会可以受基层工会的委托,派员作为企业工会的代表参与工资集体协商,以解决部分基层工会不敢谈、不会谈的问题。对企业效益不断提高、而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甚至长期不增长的现象,上级工会要深入调查研究,督促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予以解决。要鼓励和支持基层工会的探索和实践活动,注意总结、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第四,强化培训,提高素质。要把提高职工协商代表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协商能力,解决敢于谈、善于谈问题,作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础环节来抓。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经验、典型示范等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让他们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熟练把握协商谈判的原则、方法和程序,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各县市区、产业和系统工会可以聘请一批熟悉法律、懂得政策、精通业务、善于协商的人员担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逐步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要加强对企业工会干部和职工协商代表的保护,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帮助他们解除履行职责的后顾之忧。

同志们,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势在必行,时不我待,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坚定信心,积极行动,努力把这项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构建和谐荆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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