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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圣发同志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0-06-25

王圣发同志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一、关于我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和评选推荐情况

2007年我市首次表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以来,我们根据全总、省总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机制创新为核心,以职工维权为重点,以企业发展为目标,大力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企业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职工权益的实现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对创建工作领导。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为此,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工作十分重视和支持,于2008年5月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成立荆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和分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委组织部、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11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文件还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设立和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为我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制定和谐企业创建方案,扎实开展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后,为规范和促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围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着手修改制定了《荆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草案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修改定稿后,于2008年8月下发各县市区和市直各企业单位实施。方案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创建标准、评选表彰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创建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供了政策和操作依据。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创建活动开展。为了鼓励和调动企业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积极性,市创建劳动关系和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开展了征集对受表彰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奖励办法,得到了各成员单位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并结合部门实际拿出了奖励政策和办法。办公室在综合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于2009年6月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9部门联合发文,下发了《荆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奖励办法》。奖励办法包括对受表彰的企业在部门本级评先表优和向上级推荐评先表优中优先推荐表彰;在经济上给予一定奖励和政策优惠;为和谐企业扩大宣传和提供优质服务等。我市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奖励办法的出台,受到了全总的关注和肯定,在全总刊物上进行了全文转载,省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也给予了宣传。

四是组织企业与职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共同应对金融危机。去年初,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部分企业经营出现困难,经济效益下滑,企业用工需求下降,返乡农民工增多,就业岗位紧张,给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为共同应对挑战,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市总工会及时联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在全市广泛开展“企业与职工同心同德保增长、共渡难关保稳定共同约定行动”。“共同约定行动”倡议全市企业要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员工,做到不减薪、不裁员,不将下岗职工推向社会,确需裁员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努力做到职工经济利益基本不受影响,使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发展相适应。“共同约定行动”同时倡议全市广大职工大力弘扬主人翁精神,发挥主力军作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自觉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为企业生存发展贡献力量。经过市总工会的积极组织和协调,我市141家大中型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会主席分别代表企业和职工签名参与共同约定行动,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了庄严承诺,增强了共同约定的约束力,也有利于社会各界监督共同约定的履约落实。去年我市不少企业不仅没有裁员和减薪,还积极腾出岗位吸纳返乡农民工和社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并为职工增加了工资。我市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做法得到了省总工会的充分肯定,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姜昌琪在去年8月份召开的省总工会十一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上,就我市开展共同约定情况作了题为“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引导企业与职工共克时艰”的经验介绍。

五是组织评选推荐,认真做好表彰筹备工作。根据《荆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规定,经报姜常委和黄市长同意,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下发了《关于评选推荐荆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通知》。为了做好本届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召开了县市区总工会和市直各委、局工会主席会议,专题安排布置评选推荐工作,要求通过评选推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进一步推动我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通知下发后,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活动,被评选推荐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领导小组上报推荐。这次评选实际上报推荐27家,其中县市区申报16家,市直和荆州开发区申报推荐11家。经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初步审核后,确定县市区申报单位由县市区负责把关,市直和开发区推荐单位由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组织检查考核。在此基础上,确定26家企业于5月10提请荆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确定24家企业于515至21日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最后决定23家企业最终被评为荆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通过认真扎实开展评选推荐申报工作,扩大了创建活动的影响,推进了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2010年我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湖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大会精神,按照荆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会议要求, 2010年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共谋发展为主调,深化创建活动内涵。面对后金融危机时期企业面临的困境,各创建劳动和谐企业领导小组要引导职工正确处理具体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坚定信心,与企业和衷共济、共度难关。一是要把开展以“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主题的共同约定行动作为今年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在全市继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保障职工经济权益。以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健全工资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要规范集体协商和工资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要使用湖北省劳动关系三方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签订后要按规定报劳动部门审批和上级工会备案。二是要继续将劳动合同签订和履约、职代会制度建设、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职工后勤保障等重点内容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纳入到创建内容中。三是要加大推进力度,实现创建活动向县市区延伸覆盖。各县市区要按照要求,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的措施和标准。领导小组名单和创建活动标准于7月底前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以推行职代会制度为重点,健全创建活动长效机制。一是大力推进以非公企业职代会为重点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和厂务公开工作。贯彻实施《荆州市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简易指导文本》,通过规范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构筑职工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平台,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实现维护职工利益和维护企业利益的有机统一。二是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调解企业内部矛盾中的作用。加强与劳动、司法等部门的合作,积极参与劳动仲裁,探索建立完善社会化法律援助机制和联合调解机制。三是加强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建设。重视劳动法律监督员和维权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网络和队伍优势,使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能够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四是继续开展“强保障、促和谐”活动。推动企业改善职工生活后勤保障,维护职工的体面劳动,在企业内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奉献企业”的良好氛围。

三、以实事求是、因企制宜为原则,提高创建活动实效。 一是要提高创建工作的针对性。要指导企业从实际出发,以解决当前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切入点,明确创建目标,提出创建重点,制订具体的创建活动方案,对照创建标准查漏补缺,落实措施,真正通过创建提高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年内,适时对中心城区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重点企业,进行调研指导。二是创造和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各地、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形成地区特色、企业特色。对于各地在创建工作中已经形成的“结对创建”、评选“和谐之星”、设立职工权益公开栏等经验和做法,要相互学习借鉴,完善提高。三是实行创建活动动态管理。要坚持命名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不搞终身制的观点。对已命名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要实行复评。对不符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的企业,要发出限期改进通知书,改进不力仍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今年,将对首批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进行复评。四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对各地、各系统、各单位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加大宣传力度,为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此文系市总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圣发2010年6月13日讲话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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