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荆州市园林路25号 热线电话:0716-8212336 邮编:434000 QQ:260945676
鄂ICP备12004590号-1
鄂ICP备12004590号-1
为继续做好全县劳动模范的评选管理工作,江陵县总工会通过召开党组和机关干部会议讨论,草拟了《江陵县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湖北省劳动模范管理暂行办法》、《荆州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在充分征求上级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办法(送审稿)》。
近日,《办法(送审稿)》经江陵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讨论并通过。会议议定,劳动模范是典范,在全县经济建设中发挥了聪明才智、付出了辛勤劳动、挥洒了奋进汗水,应积极营造学习、培养、尊重劳动模范的社会氛围,新修订的《劳动模范管理办法》体现了江陵县委、县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和重视,并将进一步激发全县职工在创建“两区一中心”建成幸福小康新江陵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