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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机关纪委 | 发布时间 2024-02-2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4月28日,六届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会后立即组织召开市总工会党组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直属单位和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坚持“一周一调度、一碰头、一报告”工作机制,协调有关问题整改落实。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荆州市总工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同步制定选人用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个专项整改方案,并将其纳入整体整改部署统筹推进、一体落实。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施挂图作战,对每个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涉及面广,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有序推进整改,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狠抓督导落实。市总工会党组坚持把抓好整改与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未来五年荆州工会谋划、推进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完善制度规定、部署重点工作、推动项目落地时一体把握、统筹推进,把整改任务落实在服务大局、服务职工、服务基层的工作中,把整改成效体现在工会服务荆州高质量发展的效果上,不断巩固和升华整改工作质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未将包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体系”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总工会多次与两新工委沟通联系,两新工委同意在制定新就业形态领域基层党建考核指标时,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考核纳入党建考核体系。

2、关于“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2022年全市劳模评选中,未按省总要求将新业态劳动者纳入推荐对象;‘荆州工匠’重评选表彰,轻宣传引导和培育激励,示范领军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今后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等综合性表彰中,在评选通知中明确一线新业态劳动者比例不低于10%。二是加大劳模、工匠宣传力度。建设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劳模(工匠)主题公园、劳模(工匠)公交车等场所;每年劳动节前后在全市主流媒体宣传劳模、荆州工匠先模人物代表。三是加大荆州工匠培育力度。在市、县、企业(产业)三级广泛深入开展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每年举办30场以上,涵盖100个以上工种、1000家以上企业参与;每年创建市级示范性职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不少于10家;每两年评选一批“荆州工匠”,并将“荆州工匠”作为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的优先推荐范畴内。

3、关于“推动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并印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台账管理制度、督办检查实施方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四项配套制度二是召开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视频推进会三是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产改专题调研督办,开展国有企业、班组产改两个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和调研工作四是待省产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年度考核后,结合省考核要求和市考核实施方案,制订完善考评细则,开展全市产改工作年度考核。

4、关于“督促落实班子成员兼任工会主席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市总工会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草拟稿),提出机关工会主席由同级党委党组副职领导干部担任或兼任”,并将草拟稿报送市委组织部。

5、关于“市直产业工会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总工会已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成立产业工会的相关程序。

6、关于“规上企业建会未实现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规上企业基本情况,作为各级工会推进企业建会的参考依据。二是督促、指导县市区总工会逐一摸排规上企业建会情况,健全台账资料。三是在全市开展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双建”行动、加强“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等工作,扩大规上企业建会覆盖面,提高建会率。

7、关于“网络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工会网络宣传工作意识,对接主流媒体,统筹做好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新媒体宣传。二是对接官网运营部门做好网站升级的筹备工作。三是已督办相关县市区总工会做好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管理,目前已恢复正常。

8、关于“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发挥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是目前市总本级及9个县市区总工会均聘请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按要求落实工作补贴经费,队伍相对稳定,工作积极得到加强,作用发挥明显。二是制发质效评估通知,在部分已协商企业中开展质效评估。三是采取每月展示、通报各地工作进展的方式,推进协商工作

9、关于“‘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本级及各县市区均配备3名及以上调解员。二是与市中院加强沟通,开展联合调研督办三是9月份召开全市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四是2023年全市工会总体调解成功率动态保持在50%左右,完成工作目标

10、关于“将‘鄂工贷’资格审核权限下放银行,导致非工会会员违规享受政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市邮储银行沟通,进一步规范鄂工贷资格审核流程,工会把好初审关口,做好审核资料留存。二是联系已发放鄂工贷商户,收集相关信息,采取经营地所在社区兜底入会的方式,委托荆州区、沙市区总工会组织商户加入工会组织。三是举一反三,向县市区总工会反馈巡察整改情况,要求发放鄂工贷时严格审查申请人工会会员身份,积极动员加入居住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工会组织。

11、关于“对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每年内部审计、第三方审计反馈情况,对近年建档困难职工申报资料进行自查自纠。二是举一反三,教育工作人员,严格工作流程和内控制度,防范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对反馈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人员申报资料及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再审核。

12、关于“服务职工有差距。‘爱心驿站’建设选址不科学、‘职工子女托管班’仅提供暑期服务,不能充分满足职工需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拟制《荆州市工会户外职工爱心驿站建设管理细则》,从制度上指导驿站建设。二是组织“工会驿站上地图”工作,将正常运行的驿站发布到百度和高德地图上,并进行推介宣传。三是积极参与最美驿站评选活动,以评促管,已推荐3家驿站参全总最美评选活动。四是结合工会送清凉活动,发动共建驿站单位参与,提升服务能力五是列支经费对部分条件差但需求多的站点,加强基础硬件建设,更好地满足服务需求。六是加大托管班的建设和投入。鼓励已开设暑期托管班的各级工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开展福利性校外课后托管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需求,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等方式开展福利性校外课后托管服务,并择优授予“爱心托管班”称号,根据办班规模给予经费补助。

1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月开展工作研讨。每半年向市意联办报送专报,每月定期上报一学一报和工会系统意识形态风险点清单。

14、关于“经费审查监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对县市区总工会、市总工会二级单位2021年度、2022年度工会经费审计。完成对14家市直机关单位工会、国有企业工会2020年至2022年经费审计和对工人文化宫2022年度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审计。

15、关于“党组违规决策且执行随意,某职工从行政单位调至事业单位,人社局核定从同年9月起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但实际次年6月才执行人社局核定的工资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人社局核定工资标准,对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的工资进行清算。二是该职工将多发工资转到单位账户。

16、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每年召开两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配合纪检组对受处分干部开展集中回访教育,并定期与受处分干部进行交心谈心,切实落实教育帮带责任。

17、关于“采购小组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荆州市总工会询价采购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加强询价采购监督管理,明确并优化了采购小组成员的组成,由采购小组实施采购询价,杜绝各部室自行询价采购。

18、关于“项目建设监管不力。部分工程存在提前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切实强化监管,项目支出超过一定金额必须通过市总工会党组会研究同意,才能支付工程款,杜绝提前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19关于“对二级单位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公开招标聘请运营管理公司负责文化宫运营管理工作。由文化宫主导,运营公司具体实施,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就文化宫拟出租/合作资产进行评估。并进一步原有资产监管力度规范租赁流程

20、关于“资产底数不清。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未定期开展盘点清查,造成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总工会已完成机关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根据清理情况,将按照全总、省总关于工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资产底数清,账实相符。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开展盘点清查。

21、关于“以白条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某公司工会委员会是非利组织,无权限开具税务发票,且全省基层工会无统一制式收据。现已由该公司开具税务发票。今后将加强财务审核,举一反三,杜绝白条入账。

22、关于“2022年6月,某公司代为开展创文志愿服务活动,违规支付劳务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提供市创文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可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开展工作”等条款内容,作为报账凭证佐证资料。

23关于“违规发放调解案件补贴。应以调解案件个数发放补贴,实际将群体纠纷案件按人数拆分重复发放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办案补贴发放进行自查,重点查找不同自然人起诉同一单位案卷,共查出30件涉及单位7家。以上案件均是由沙市区人民法院分批次向市总工会调解委员会进行交办,并未人为拆分案卷,也未进行合并案处理。通过与区法院办案部门工会法律顾问联系咨询,巡察中所发现同一单位的数名职工分别就其用人单位进行诉讼而开展调解的案件,相关案件均不是同一案号,起诉时间、诉讼请求也均不尽相同,不宜以同一集体性案件来认定。

24、关于“基础工作底数不清。不清楚全市应建工会数、全市会员数、应收工会经费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了解掌握全市“四上”企业、规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基本情况,作为各级工会推进基层建会的参考依据。二是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台账的通知》,指导各级工会建立健全基础台账,进一步建实全市基层工会动态管理系统。三是在全市开展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信息“百日采集行动”,各级工会实名录入工会组织5388个,工会会员69.9万人。三是与市财政、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联系沟通,摸清2023年财政预算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数及应缴工会经费数、纳入税务代收系统单位数。是与财政局沟通协商,从2023年6月起对各预算单位工会经费支出账号实行监管,确保各预算单位工会经费全部汇入荆州市总工会账户;同时定期与税务部门联系,进一步摸清费源,对代收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力争提高收缴效率。

25、关于“工作重发文,轻督导,不重视工作成效。对2020年基层工会质效提升专项行动的目标完成情况掌握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市总工会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信息“百日采集行动”、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双建”行动“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工作督查督导,跟踪工作进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取得明显成效。

26、关于“重大事项决策未上会。文化宫物业外包、房屋出租等问题未经市总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荆州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市总党组对文化宫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层级关系规范工作程序。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7、关于“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提早谋划安排,认真学习财经相关政策,今后在各类项目采购中,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要求,先上会研究再开展采购,严守采购前、中、后的程序。

28、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以业务会代替党建工作研究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夯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市总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完善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机关党委每年至少两次向党组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2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求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做到深刻彻底,增强“批评与自我批评”锐度和力度。二是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严格按照“荆州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要求,格式规范记录相关会议内容、会议签到。

30、关于“干部任前公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工干部工作作风建设。明确干部任用各个工作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重新整理相关人员的一事一册档案。

31、关于“任职试用期管理不规范。某职工试用期满未进行转正考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组工干部在坚持原则、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监督,确保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各个环节不出差错、程序严格。二是完善相关人员考察材料,并放入本人人事档案。

32、关于“‘凡提必听’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组工干部在坚持原则、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监督,确保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各个环节程序严格、不出差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驰而不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讲政治贯穿工会工作全过程,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系统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普纪普法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锲而不舍开展后续整改工作,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事项,抓好巩固提高,强化建章立制,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举措,坚持政治责任不松、整改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继续抓好整改;对尚未解决的问题,按照进度时限,实行清单管理、打表推进,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标准。

(三)持之以恒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增强工会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标准化水平。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瞄准腐败易发多发风险点,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使工会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规必依、遵规必严、违规必纠。

(四)坚定不移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运用,推动巡察整改成为推进工会干部理论武装、思想淬炼、工作提升、能力发展的过程,使巡察整改成果成为推进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团结带领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认真落实市委、省总工会的部署,着力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着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着力提升维权服务质量,着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着力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在建机制、强功能、增实效上狠下功夫,为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州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6-8216775;邮箱:763293969@qq.com。

 

 

中共荆州市总工会党组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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