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ICP备12004590号-1
荆州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沙市园区开业在即,现将园区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及配套商业对外开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范围:
根据荆州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沙市园区业态分布规划,职工文化活动中心4楼及以下楼层以商业为主,5楼及以上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为主,均采取有偿服务模式运营。
二、合作模式:
1、职工文化活动中心
一层业态为文体用品,合作模式为租赁,租金指导价50-100(元/㎡/月);
二层业态为职工影院,合作模式为合作经营;
三层业态为青少年素质教育,合作模式为租赁,租金指导价40-55(元/㎡/月);
四层业态为教育培训,合作模式为合作经营;
五层业态为健身中心,合作模式为合作经营或租赁;
六层业态为舞蹈培训,合作模式为租赁,租金指导价40-55(元/㎡/月);
七层业态为音乐教育培训,合作模式为合作经营或租赁,租金指导价40-55(元/㎡/月);
八层业态为影视创作、播音主持培训,合作模式为租赁,租金指导价40-55(元/㎡/月);
九层业态为电子电竞、台球、乒乓球活动,合作模式为租赁,租金指导价40-55(元/㎡/月);
十层业态为VR、机器人、人工智能展示,合作模式为租赁,租金指导价40-50(元/㎡/月);
十一层业态为会议接待、知识培训,合作模式为合作经营或租赁,租金指导价40-55(元/㎡/月);
十二层业态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合作模式为合作经营;
十三层业态为文体、婚庆、礼仪,合作模式为合作经营或租赁,租金指导价40-55(元/㎡/月)。
2、职工书屋业态为职工读书、电子阅览、茶文化展示,合作模式为合作经营。
3、康养中心业态为职工康复理疗工人腰肩颈疗养,合作模式为租赁。
三、合作经营
职工影院、职工书屋、健身中心、培训中心等专业性强、体量较大的运营合作按以下模式进行:
(一)运营合作方招募条件:
1、合作方必须具备合法、正规、团体或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同类运营经营的法人机构优先考虑。
3、合作方具有良好的诚信,经济基础和职工服务情怀及能力。
4、合作方必须具有成熟的运行团队和管理机制。
5、具体合作事宜面议。
(二)确定合作单位方式及时间:
1、资格审查:主要是上述招募条件提出的4项条件。
2、合作方式:合作时间为1+4模式,第一年不确定具体指标,按营收比例分成。
3、模式创新、市场化运作、资源共享、组织团体服务、社会零售、商业盈利模式条件优者即为合作方。
(三)现场考察时间:为提高效率,2023年3月21日至22日全天接受考察和洽谈,为有合作意向的单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3月20日开始报名登记。3月20日至26日根据楼层及业态陆续集中评审该业态意向商户,评审人由业主单位及运营单位共同委派,具体评审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荆州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沙市园区)办公室。
3、联系人:贺启昊
联系方式: 0716-8855802、15207173616(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五、相关事项:
1、合作方需满足阵地业态规划、社会效益及公益性服务相关要求;业主方优先选择中大型文化、体育、科技、艺术、培训及相关运营单位合作。
2、合作经营(除职工影院外)按照1+4(续签)模式签定;餐饮类租赁按照3+2(续签)模式签定,其它业态3年一签。
3、租赁中,第一年成交价为承租方报价,结合政府相关文件及市场情况,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此后如遇周边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上涨,或政府相关指导文件租金标准上调,出租方有权依此上调租金;租金按季度支付。
4、装修免租期:所涉场所为毛坯的3个月,为精装修的1个月。
5、物业费分区收取,其中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大楼统一为8元/㎡/月、园区其他区域按照3元/㎡/月收取;物业费按季度支付。
6、租赁保证金所有区域统一按照2个月租金收取。
7、进场装修管理要求按业主方统一标准执行。装修费用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时不予补偿。
8、实际计费面积以现场实测为准。
六、相关材料:
1、意向方于公告发布日起报名,办理相关手续。
2、意向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方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方需提供意向承租区域、面积、经营规划方案、业绩证明(可附图)、报价。
4、具体操作流程届时报名现场有专人进行讲解。
七、评审方式及进程:
1、本项目意向方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资质,由评审小组根据提报材料评审并筛选确认承租方或合作方。
2、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或合作方后,由业主方发出《结果通知单》,接业主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公示渠道:
荆州市总工会官网、微信公众号;沙市园区宣传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