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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荆州工匠”推荐评选活动启动
信息来源: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 | 发布时间 2023-02-2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全市各行各业培养造就一批工匠型技能人才,加快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

即日起,荆州市总工会、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第四届“荆州工匠”推荐评选活动。

 

推荐对象

全市范围内评选10名“荆州工匠”。评选对象为全市各行各业从业人员,侧重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线职工(农民工),重点推荐基层一线职工。推荐对象应拥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不受性别、学历、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

 

评选条件

选树对象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坚持在劳动创造中实现个人梦想和价值,目前仍在一线岗位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

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个人职业技能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有一定的绝技绝活,业绩突出,在同行中得到广泛认可。

2、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并由此产生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3、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出独有的操作技能、管理方法、创新的工艺设备和先进操作方法,代表本行业较高的技能操作水平,在本企业或本行业推广应用。

4、在市级以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家一类大赛获前5名,在省级一类大赛获前3名,市级一类大赛第一名)。

5、通过自身专业技能在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6、被行业公认有绝招绝技的传承非遗技艺,在非遗保护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评选程序

评选以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德才兼备、优中选优,公平公开组织推荐,确保选树活动的规范性,选树对象的典型性为原则,将通过“基层推荐”、“初审”、“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命名通报”五阶段确定选树名单。

 

提交材料

1、《第四届“荆州工匠”推荐人选汇总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代会决议、党组织或行政会议决议、公示现场照片(或报纸、网上公示截屏)和公示无异议证明、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

2、事迹材料。材料应当全面反映推荐人选的职业道德、技能水平和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候选人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作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以及在带徒传技方面作出的贡献等内容,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3、终审后各单位再填报提交《第四届“荆州工匠”推荐人选审批表》一式三份。

 

推荐方式

3月15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产业所属基层工会选取最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荆州工匠”候选人推荐到市总工会。

活动详情可联系荆州市总工会

联系人:杨杭陵  话:07168219377


附件:

附件1:2023年“荆州工匠”申报对象汇总表.xls

附件2:2023荆州工匠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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