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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总工会2022年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22-02-10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荆州市总工会机关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在中共荆州市委和湖北省总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市委和省总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领导全市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2、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承担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

3、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措施、制度的拟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组织推进全市工会系统“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建设。

5、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县(市、区)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市直有关委、局(协会)党组(党委)管理本级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会的领导干部;组织制定全市工会干部培训规划,负责各级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本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6、指导全市工会组织职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

7、协助党委、政府管理市级以上劳模;承担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总工会为 1 个独立的预算编制单位,内设 9 个职能部室、3 个驻会产业工会。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教网络部、权益保障部、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基层工作部、女职工部、财务资产管理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市工业制造业工会联合会、市商贸服务业工会联合会、市直属工会联合会。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2 年本年收入 6472.3 万元,比上年增加 6093.76 万元,增加1609.81%。其中,经费拨款 385.88 万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104.2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5982.22 万元。收入增加原因:经费拨款增加 7.34 万元,增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5982.22 万元, 2022 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104.2 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2 年本年支出为 6472.3 万元,比上年增加 6093.76 万元,增加1609.81%。其中;基本支出 246.88 万元,占总支出的 3.82%,项目支出 6225.42 万元,占总支出的 96.18%。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2.14 万元,占本年支出 4.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9.55 万元,占本年支出 2.01%;卫生健康支出 18.73 万元,占本年支出 0.28%;住房保障支出 19.66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0.31%;其他支出(文化宫改造升级项目)5982.22 万元,占本年支出 92.43%。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1)2022 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 7.34 万元,主要是按照新的工资标准对人员经费进行了足额保障。

2)2022 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6086.42 万元,主要一是增加工人文化宫(沙市园区)改造升级项目 5982.22 万元;二是增加 2022 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104.2 万元。

3、我单位 2022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 51.6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2.14 万元,增加 30%。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新进人员相应的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增加;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等。其中,办公费 2.34 万元,印刷费 1.04万元,水费 0.78 万元,电费 2.86 万元,邮电费 2.73 万元,物业管理费 1.3 万元,差旅费3.12 万元,维(护)费 1.17 万元,会议费 2.6 万元,培训费 0.52 万元,劳务费 2.86 万元,工会经费 2.41 万元,福利费 3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14.44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48万元构成。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明细如下:

1、公务接待费 0 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元、公车运行维护 0 元。

3、因公出国(境)费 0 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2022 年我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5982.22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5982.22 万元,主要是增加荆州工人文化宫(沙市片区)改造升级项目,工程类预算数据相应增加。其中:工程类政府采购 5982.22 万元,全部用于荆州工人文化宫(沙市片区)改造升级支出;货物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为 0 元。2022 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为 2692 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为 1615.2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由工会经费形成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由工会组织进行财产清查登记和管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上解省总工会及工会活动支出项目

上解省总工会及工会活动支出项目是根据荆州市总工会、荆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北省总工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荆工发〔2004〕1 号文)、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分成比例的通知》(鄂工发〔2017〕33 号)等文件规定立项。主要内容是丰富职工文化生活,进一步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帮助更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2022 年预算安排 109 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2022 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 完成省总工会下达的上解经费预算任务,组织全市职工开展各类文体及维权活动。

成本指标:上解省总工会经费≦49.05 万元;全年文体及维权活动支出≦59.95 万元

产出指标:维权活动及文体活动开展次数≧5 次,活动安全率 100%,全年完成上解省总经费任务和开展文体及维权活动。

满意度指标:职工满意度≧95%

效益指标:提升职工职业技能≧95%

2、总工会工人文化宫(沙市园区)改造升级项目

总工会工人文化宫(沙市园区)改造升级项目是以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要求,协调规划区相关内外部环境条件,贯彻“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以建设生态型办公空间环境为规划目标,贯彻生态原则、文化原则和效益原则,力求塑造一个具有优雅环境和文化内涵,体现经济效益,个性鲜明的花园式城市活动空间。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是显著的。一是完善荆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助推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本项目是工会组织服务职工、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和推进职工文化事业得力助手。其增加了职工举办文化活动、交流学习的场所,为全市职工带来切身利益,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项目建成后将作为荆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部分,对荆州的经济发展、职工文化教育的提升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建成。二是美化周边环境,完善公共设施,改善居民生活。项目的建设美化了周边环境,同时使得城市的建筑空间和景观更加丰富和完整,提升了城市形象。三是提供一定数量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稳定。项目建设期间,为建筑业和建筑材料行业既增加就业岗位,又促进建筑企业和建材市场的发展;项目运营期间,职工文体活动馆大楼以及停车场运营将提供

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一方面将为地方解决部分就业问题,有利于缓解地区就业压力,促进剩余劳动力转移;另一方面,提高居民收入,间接促进社会稳定。

2022 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新建 14 层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大楼,完成地上建筑面积 28370㎡,地下建筑面积 8315.35㎡,共计 36685.35㎡。2022 年预算安排为 5982.22 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结转结余。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5982.22 万元。

产出指标:改造面积 36685.35㎡,符合国家标准,在 2022 年内完成。

满意度指标:职工生活文化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1、我单位 2022 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此表无数据,与上年数据无增减变化。

2、我单位 2022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此表无数据,与上年数据无增减变化。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2022 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安排 104.2 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省级困难劳动模范补助 44.2 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劳模进行帮扶补助。

2、省级困难职工帮扶及送温暖补助 60 万元,主要用于对建档困难职工帮扶实行全覆盖帮扶,对暂时无法脱困的困难职工实行常态化帮扶,解决职工实际困难。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及中省安排的补助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人员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4.特定目标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除人员类项目和运转类项目外,其他预算项目作为特定目标类项目管理。

5.结转下年支出: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收支总表.xls

2收入总表.xls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3支出总表.xls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xls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9项目支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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