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ICP备12004590号-1
目录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收支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情况
(二)支出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功能科目
(二)会计科目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荆州市总工会机关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在中共荆州市委和湖北省总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市委和省总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领导全市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2、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承担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
3、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措施、制度的拟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组织推进全市工会系统“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建设。
5、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县(市、区)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市直有关委、局(协会)党组(党委)管理本级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会的领导干部;组织制定全市工会干部培训规划,负责各级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本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6、指导全市工会组织职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
7、协助党委、政府管理市级以上劳模;承担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预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决算编制原则,荆州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机关的决算。市总工会机关内设9个职能部室、3个驻会产业工会。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教网络部、权益保障部、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基层工作部、女职工部、财务资产管理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市工业制造业工会联合会、市商贸服务业工会联合会、市直属工会联合会。
(三)人员情况
市总工会机关现有行政编制29名、事业编制6名(改革类),实有行政编制人员26人,事业编制人员6名(为原直属工会、经济事业发展中心定为改革类单位后,划归机关过渡),较上年减少4人.其中:正常调出3人、退休1人。其中:财政负担工资的在职人员14人,经费自理的在职人员18人。
市总工会机关现有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0人,较上年增加1人(新增退休人员1人)。其中:纳入社保发放工资的退休人员39人,经费自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二、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收支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情况
荆州市总工会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864.2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2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2.68万元,占总收入的70.89%,比上年减少30.51万元,减少4.97% ,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万元,占总收入的25.11%,比上年增加32万元,主要是中省转移送温暖资金增加。
3、医疗卫生支出11.43万元,占总收入的1.32%,比上年减少1.49万元,主要是财政负担工资人员正常退休。
4、农林水支出6万元,占总收入的0.69%,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2017年农村扶贫专项配套资金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17.15万元,占总收入的1.98%,比上年增加3.22万元,增长23.11%,主要是按住房公积金规定提高了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二)支出情况
荆州市总工会2017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为864.26万元,比去年增加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26万元、项目支出4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2017年支出为612.68万元,比上年减少30.51万元,减少4.28%,其中:
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项)2017年支出为57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68万元,比上年减少90.51万元,减少25.3%,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发放。包括:在职县级干部、机关办公费、邮电费、公车交通补贴及公车租赁费用等为337.68万元,工人文化宫人员工资财政补助20万元;项目支出220万元,与去年持平。包括:财政划拨工会经费170万元、市级困难劳模补助50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支出为中省转移支出省财政协理员补助35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40%,全部为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群众团体事务)(项)2017年支出为35.0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4.79万元,主要是因为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提高了提取基数。其中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217万元,比上年增加32万元,增长17.29%,主要是中省转移送温暖资金增加。包括:2017年省部级劳模困难补助款48万元,2017年困难职工帮扶及送温暖专项资金83万元,省财政专项送温暖资金8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支出为11.43万元,比上年减少1.49万元,减少13.03%,主要是一名财政负担工资人员退休。
4、农林水支出6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2017年农村扶贫专项配套资金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支出为17.15万元,比上年增加3.22万元,增长23.11%,主要是按住房公积金规定提高了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6、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和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三)重要事项说明
1、2017年市总工会“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的决算数为零。主要原因是:一是荆州市总工会没有政府性基金。二是荆州市总工会是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市财政只负担市总工会14名在职人员工资、医保和住房公积金,拨款总额受限,因此在财政拨款资金中列支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只能在财政拨款限额内按市直部门预算编报口径、支出定额标准测算平均日常公用经费,其余部分在工会经费收支预算中列支,无政府采购项目及三公经费资金。工会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规定,市总工会编制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上报省总工会审批。
2、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预算数为35.0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4.79万元,主要是因为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提高了提取基数。其中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
3、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由工会经费形成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由工会组织进行财产清查登记和管理。
4、2017年决算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为5个,总金额为478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功能科目
1、2012901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12903机关服务(群众团体事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3、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会计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及中省安排的补助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