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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总工会关于职工满意度评价改革专项方案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7-09-04

 

为全面了解职工对荆州市总工会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针对性,按照市总工会专项改革相关部署和要求,现就职工满意度评价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增“三性”、“去四化”的改革目标,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广泛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把广大职工更好地团结在工会的队伍中来,以职工满意度为导向,为职工提供接地气的服务,保障好、发展好职工权益,不断提升荆州市总工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职工对荆州市总工会工作的满意度。

二、实施措施

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基层工作部为具体责任部室的工作专班,拟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制度措施,落实改革要求。

(一)分类设定评价考核内容

为推动工作落实,考核评价内容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工会服务大局类,第二类为职工维权服务类。第一类考核评价内容不仅由上级工会考核下级工会、同时接受基层工会、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评价,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二类考核评价内容以基层职工群众评价为主、上级工会考核下级工会为辅,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

工会服务大局类考核评价项目包括:

1.贯彻上级决策。包括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工会政治引领作用,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完成上级部署开展的阶段性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情况,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任务及工作事项等情况。

2.服务改革发展。包括工会紧扣党委政府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目标,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组织动员职工群众开展劳动竞赛、创建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选树先进典型、弘扬劳模精神等工作的职工参与度、实际工作成效及社会影响情况。

3.加强自身建设。包括加强工会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等内容,以及工会财务资产管理、工会经费审计监督等工作情况。

职工维权服务类考核评价项目包括:

1.保障职工权益。包括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职代会等基层维权机制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基层工会化解劳动争议矛盾、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等各项工作运行情况等。

2.提升职工素质。包括工会为职工群众提供职业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各项职工技能竞赛、职工素质提升活动等的实际效果,以及工会“送文化下基层”等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3.服务职工群众。包括工会实施年节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帮扶慰问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以及为职工群众(会员)办实事解难事、提供多种形式的普惠化服务等方面情况。

4.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基层工会组织是否健全、发展会员及日常工作是否规范运行等情况,以及工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是否具有吸引力、影响力和凝聚力等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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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了解职工对工会工作的满意度,主要采取职工评价、社会评价、实地考评和分析测评四种评价方式相结合进行,确保评价全面、客观、公正,注重实效。

1、健全完善职工评价机制。一是积极运用工会“互联网+”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客户端设立“工会工作职工评价专栏”,由基层工作部组织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所主管的考核项目,以重点突出、简单明了的形式提供调查问卷或评价表格,同时采取宣传发动、微信红包激励等方式吸引职工广泛参与考核评价;二是依托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测评。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向各单位发放评价表格或调查问卷;三是采集荆州市范围内职工代表、劳模、基层工会干部等人员基本信息,建立“职工监督评价员信息库”,随机抽取信息库中一定数量的职工群众对市总工会的年度考评项目进行评价。以上形成“职工评价结果”。

2.健全完善社会评价机制。在每年集中开展考核评价工作期间,以信函问卷等形式征求党政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及社会相关方面的评价意见,形成“社会评价结果”。

3.健全完善上级考评机制。按照省总要求,在每年集中开展考核评价工作期间,接受省总工会的实地调研检查,并根据省总考评意见,形成“上级考评结果”。

4.健全完善分析测评机制。在全年工作日常运行期间,对工会部署开展的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通过工会“互联网+”平台、新媒体等网络手段,在职工群众中开展满意度、参与面、知晓率测评,并及时加强对测评结果的分析研判,并将职工群众的意见反馈体现到调整方式、改进工作上来。职工满意度测评作为平时考核的主要载体,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年度相关工作考核项目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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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考核评价工作更好地突出职工主体地位,满足职工

群众需求,为此,在综合评分时设置职工维权服务类权重占60%,工会服务大局类中服务改革发展项目占30%,其他项目占10%

其中,对于工会服务大局类的考核项目,主要运用社会评价机制、实地考评机制和分析测评机制。对于服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考核项目,实行社会评价结果占40%、职工平时满意度测评占40%、实地考评结果占20%,以充分体现内外结合、职工参与、客观评价的原则;对于落实上级决策和加强自身建设的考核项目,实行社会评价结果占30%、职工平时满意度测评占30%、实地评价结果占40%,以充分体现上级工会督办下级工会、职工和社会参与监督的原则。

对于维权服务类的考核项目,主要运用职工评价机制和实地考评机制,实行职工评价结果占80%、实地评价结果占20%,以充分体现职工意志。

四、评价结果的运用

按照以上措施,每年年底集中开展考评工作,考评结束后确定考评分值。考评分值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85分以上的为优秀,75分至84分为合格,60分至74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于考评结果,拟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运用:

(一)通报考评结果。市总工会将本单位考评分值形成年度考核结果在市总工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肃督办问责。对于“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项目,市总工会向有关部室下发书面督促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方向及目标要求,由分管领导督办整改。

(三)积极改进工作。对于考核评价工作中发掘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要做好宣传总结推广工作;对于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职工群众评价中反映突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研究工作措施,指导推动有关部室抓好整改工作;对于职工满意度测评中效果不佳的重要活动及工作,要对照职工群众的反馈认真进行反思、改进和提高,不断提高职工群众对工会工作的满意度。

本办法由荆州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负责解释。各县市区总工会可以参照本方案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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