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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7-08-22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按照“调整、优化、加强”的原则,改革和改进市总工会机关的组织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活动方式,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脱离职工群众的问题,不断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承担起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在松滋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根据党中央、省委、荆州市委、松滋市委关于推进党的群团改革工作的任务要求,按照省总工会、荆州市总工会改革部署,结合我市工会工作实际,现制定松滋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

一、健全工会组织体系

1.调整理顺内设机构。为适应省总工会、荆州市总工会整合优化机关职能和机构设置的变化,便于职能对应、工作衔接,市总工会机关4个内设机构名称和职能作相应调整。改革后,市总工会机关内设机构为:组织宣教网络部、劳动权益保障部、财务资产管理部、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为:松滋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松滋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

2.提高基层一线人员在地方工会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中的比例。在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市总工会全委会、常委会中,提高基层工会工作者、先进模范人物、生产和工作一线职工的比例,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中提高到70%以上,市总工会全委会委员中提高到40%以上,常委会委员中提高到25%以上。

3.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落实领导班子“专挂兼”的结构要求,市总工会领导班子现有领导职数不变,主席由市委常委兼任,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2名;增设兼职挂职副主席3名,分别为法律工作者1名、农民工1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职1名。

4实基层基础。认真落实乡镇、开发区工会主席由党委班子成员兼任要求,为每个乡镇和开发区工会选配1名工会协理员,在具备一定规模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配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建立和完善选聘、履职、考评、奖惩、退出为一体的管理机制,确保发挥作用。支持每个乡镇建好职工服务中心。探索推行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干部选派制度。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开发区建立总工会,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总工会主席,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工会干部。进一步支持乡镇抓好村、社区工会建设。推行工会主导、社工承担、义工(志愿者)配合的“三工”模式,发展壮大基层工会的职业化、社会化力量。

二、聚焦工会主责主业

5持续抓好建会入会。依法推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分类开展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专项行动,全面推动建会、建制、建家提质增效。根据农民工流动频繁、就业分散等情况,在各乡镇、开发区依托村(社区)工会网格平台组建农村合作社、沿街商店联合工会;在中心城区依托专业市场业主组建落户商铺联合工会、依托劳务公司组建派遣职工联合工会、依托建筑施工管理部门组建建筑工地联合工会。创新探索农民工直接入会模式,实现对农民工、流动或分散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者和劳务派遣工的组织全覆盖。推行异地维权机制,实现农民工入会数量和服务质量双提升。

6突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深入实施“中国美·劳动美”等主题教育活动,着力推进各行各业特别是窗口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开展“双十佳”、“最美职工”等评选活动,促进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劳动、勇于创新、奉献社会的高尚职业道德。深入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宣传教育,牢牢占领职工意识形态主阵地。充分利用工会网站、工会微信平台等网络载体,不断开拓职工思想教育的新路径,继续推进“职工书屋”作用发挥,深入推进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积极开展“送文化”、工间操比赛、职工羽毛球比赛、职工篮球比赛等团队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文化素养,凝聚广大职工投身松滋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7.广泛开展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组织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开展全市职工劳动竞赛活动,广泛组织岗位练兵、技能比赛、技术交流等群众性技能提升活动,引导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积极投身松滋经济建设主战场。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性技能大赛,积极组队参加省总工会、荆州市总工会组织的技能比赛。

8.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培育选树先进典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推进以职代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的规范落实。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中职工代表和政协工会界委员参政议政作用,积极反映职工愿望诉求和工会建议主张,组织和代表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活动。

9.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双要约”行动为载体,主动要约、分类指导、加强督导、建强队伍,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健全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由工业园区向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村(社区)扩展。壮大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关系协调师等队伍,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警和调处工作,切实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10.做实做细工会帮扶。以职工需求为导向,扎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解困工作,推动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党政脱贫攻坚大局及时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帮扶救助的长效机制。继续唱响“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的工会帮扶“四季歌”。进一步充实和拓展工会会员服务卡的普及功能,完善工会会员服务卡使用渠道,提高工会会员服务卡功能的知晓率,使职工会员能及时享受到工会组织的贴心服务。继续推进工会会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帮助更多有创业能力的职工实现创业愿望。

三、创新工会工作方式

11.努力打造智能松滋工会。进一步完善工会“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工会建会、引导、服务“三位一体”网上办公。重点加强市总工会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将其打造成为展示全市工会工作新动态、新成绩的重要窗口。借助新媒体的技术、网络、传播优势,打通与职工思想交流的新渠道。用好工会数据库,发挥“大数据”的预警、指挥、监控功能。通过宣传、帮扶和优化上网程序,让更多的农民工主动上网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进一步提高工会网格服务平台使用效率和工作效率。提高工会干部的用网能力,进一步壮大工会系统网络评论员、宣传员、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关注网上动态,及时回应社会、职工的关切或需求,掌握网上舆论工作主动权。

12.加强源头参与和宏观维护。加大源头参与力度,通过与政府联席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渠道,反映职工意愿呼声,研究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强普法教育,引导广大企业经营者和职工提高法治意识,依法处理劳资问题。强化工会法律援助职能,发挥工会法律顾问和法律志愿者的作用,为职工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13.改进机关干部选配管理方式。工会干部队伍配备采取“专挂兼”模式。工会专职干部选任,按照公务员录用和遴选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会工作特点进行,优先考虑劳动模范、工会协理员和一线优秀工会干部。挂职干部主要从基层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择优选配,按现行规定管理。兼职干部重点从各行各业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心群众工作的人员中选用。推动工会干部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让工作能力强、年纪轻、业绩显著的工会干部得到提拔使用,能更快成长进步。

14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每年确定一批工会工作重点企业,以组织建设和维权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采取定点服务、定向培养的方式,加强对工作的督办和指导,推动工会重点工作在基层落实。建立工会工作考核激励制度,对纳入考评范围的企业工会或工会干部,经考核达标后,择优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或奖励。进一步完善劳模培养、选树、管理等制度,选树更多的技能型、创新型和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的一线职工,扩大劳模社会影响力。加强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活动,增强核心竞争力。认真做好国家、省、荆州市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推荐评选工作,做好松滋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松滋工匠”评选的推荐评选及表彰活动,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松滋工匠、岗位标兵等评选活动中,重点在工会工作达标的企业中产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加强劳模先进事迹宣传,大力弘扬新时期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

四、强化工会经费征收监管

15.加强工会经费征管。严格落实《工会法》足额计提缴纳工会经费的规定,规范使用中央、省、市专项帮扶资金,压缩市总工会各项行政开支。继续推行县级基层工会经费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会计核算模式,做实基层工会账户。强化工会经费使用监管,完善多方位监管体系。

16.推动工会经费下沉。推行基层工会经费留成从50%调增至60%。完善工会经费对下补助机制,强化补助经费项目化管理。逐步推行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工作津贴、奖励激励制度。

五、加强党对工会工作领导

17.规范工会双重领导制度。贯彻落实工会受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的制度。在工会组织换届选举或确因工作需要调动任期未满的领导干部时,同级党组织推荐领导班子人选应与上一级工会充分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经相关程序后,依法履行民主程序。要确保工会领导班子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18.完善党建带工建机制。争取同级党委把工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工作领导的具体考核内容,并将其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述职评议考核范围,提高工会工作在党建工作考核中的比重。争取同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一次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和专题研究工会工作,明确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工作任务,研究协调解决工会遇到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19.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坚持工会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总工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和省总工会、荆州市总工会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牢牢把握工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党组责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行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双述职”制度,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机关化、脱离职工群众现象,继续实施工会干部包点联片制度和“一线工作法”,推动工会干部带头进企业、进基层、进生产一线、进精准扶贫农户,实打实现场办公,面对面为职工贴心服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扩大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工会的信任感,努力成为职工群众最信赖的“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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