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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7-08-2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群团改革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按照《省总工会关于加快市县工会改革的指导意见》、《荆州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和《沙市区群团改革实施办法》,立足工会组织基本定位,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以切实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脱离职工群众的突出问题,团结动员全区职工在加快“四个沙市”建设中努力作为,结合沙市区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健全机构设置,完善组织体系

按照“调整、优化、加强”的原则,健全区总工会机关内部设置,完善工会组织体系,切实打牢联系职工、服务职工、凝聚职工的组织基础。

1、健全区总工会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为更好地服务基层,满足职工群众需要,形成上下对应、面向基层、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机关机构新格局,根据省、市总工会对市县两级工会改革的要求,区总工会内设机构由1个调整为3个,实行“两部一室”,即维权生产部、组织宣教部、综合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为: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突出强化街道、乡镇工会和区直单位(部门)工会联合会的枢纽功能。根据机构改革后区直单位实际,在下辖二级单位及会员人数较多,且具有一定行业特性的区直部门设立相应工会联合会,其他区直机关单位设立区直机关工会联合会,管理机构设在区总工会组织宣教部。切实加强最基层的地方和行业一级工会组织建设,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推动健全区域行业主管、三级联动、重心下移、全面覆盖的工会组织格局,统筹协调区域行业工作资源,帮助解决下级工会维权服务、履行职责中的困难和问题。

3、增强工会组织广泛性和代表性。在区工会代表大会和区总工会全委会、常委会中,提高基层工会工作者、先进模范人物、生产和工作一线职工的比例,区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中提高到65%以上,区总工会全委会委员中提高到35%以上,常委会委员中提高到20%以上。

二、优化领导班子,充实工作力量

建立有专有兼、有转有留、有进有出的工会干部管理使用制度,切实增强工会组织活力和工作力量。

4、配强区总工会领导班子。改革区总工会领导班子结构,按专职、挂职、兼职干部各占一定比例配备领导班子,现有领导职数不变,增设挂职副主席和兼职副主席各一名,一般为基层工会工作者或劳动模范1名、区人社局副职1名。挂职干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日常工作,实施完成专项任务;兼职干部发挥好反映职工意愿诉求、加强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挂职和兼职期间实行津补贴制度。把工会工作岗位作为增强干部群众观念、锻炼群众工作能力的重要基地。

5、改进机关干部选配管理方式。工会干部队伍配备采取“专挂兼”模式。工会专职干部选任,按照公务员录用和遴选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会工作特点进行。挂职干部主要从基层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择优选配,优先考虑劳动模范、工会协理员和一线优秀工会干部,按现行规定管理。兼职干部重点从各行各业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心群众工作的人员中选用。挂职、兼职人员占机关工作人员的比例常年保持在10%左右。推动工会领导机关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

6、充实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乡镇(街道)工会主席由同级党委副职或党委委员兼任,配备专职副主席、专职群团干部各1名,同时配备挂职或兼职副主席1名,挂(兼)职副主席由所辖工会干部中产生,并选配一名工会协理员;区直部门工会联合会主席应由同级党委成员兼任,依法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分类开展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立总工会,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总工会主席,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工会干部。

三、打造服务大局服务职工四大特色品牌

7.开办“职工素质提升大讲堂”。以职工素质提升大讲堂为平台,深化拓展“中国梦·劳动美—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择优选择劳模、最美一线职工、道德模范、专家学者等组建职工素质提升宣讲团,常年深入基层和企业,重点组织开展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并结合基层和职工的需求,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职工文体活动和“送文化”活动,增强宣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8.开展“聚力‘四个重振’”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组织在重点园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开展全区引领性劳动竞赛活动;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区性技能大赛;积极选树、培养“金牌工人”,挖掘各行业的技术能手,推荐参加全市“荆州工匠”评选。

9.组织“工会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以强化职工法律服务团建设为抓手,加强工会法律宣传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会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为联系企业和职工提供劳动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咨询服务、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协助规范用工行为、及时调处矛盾纠纷、法律援助等惠民服务,切实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10.打造精准帮扶品牌。以职工需求为导向,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工会品牌活动,针对困难职工群体开展精准服务。加大职工普惠制服务力度,切实为全区广大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四、结合工会实际创新工作方式

11.完善工会源头维权机制。坚持和完善向党委汇报、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积极参与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工作视察活动,加强工会界政协委员的推荐、联系、管理等工作。指导基层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监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等制度。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大力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制度。

12.“典型选树”培植、选树基层示范。每年确定一批工会工作重点企业,以组织建设和维权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采取定点服务、定向培育的方式,加强对工作的督办和指导,推动工会重点工作在基层落实。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荆州工匠等评选推荐活动中,重点在工会工作达标的企业中产生。逐步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工作津贴、奖励激励制度。

13.建立乡镇(街道)、系统工会工作推进和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会和系统工会工作的领导,明确考核目标、任务,加强季度检查、实地抽查、问题通报、整改督办力度,将日常工作与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与绩效考核评分紧密结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继续推行乡镇(街道)分片活动制度、工会协理员分片指导制度,引导乡镇(街道)工会结合地域特点,设计、承办工会大型活动,不断提升乡镇(街道)工会组织的整体工作实力,增强所辖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14.强化“网上工会”服务功能。加强工会“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建设,推动工会工作上线运行,实现建会、引导、服务“三位一体”网上运行。加强“网上工会”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的用网能力。关注网上动态,及时回应社会、职工的关切或需求,掌握网上舆论工作主动权。进一步壮大工会系统网络评论员、宣传员、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

五、改进工会经费使用、监管办法

15.加大经费向基层工会倾斜力度。按照上级工会经费分成比例的调整,基层工会经费留成从50%调增至60%。完善工会经费对下补助机制,强化补助经费项目化管理。

16.加强工会经费监督管理。加强基层工会经费集中管理,强化工会经费使用的检查监督,加大对行政机关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力度,确保工会经费收支依法、合规、有效。

六、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17.落实工会双重领导制度。贯彻落实工会受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的制度。在工会组织换届选举或确因工作需要调动任期未满的领导干部时,同级党组织推荐领导班子人选应与上一级工会充分协商。经相关程序后,依法履行民主程序。要确保工会领导班子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18.完善党建带工建机制。把工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工作领导的具体考核内容,并将其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述职评议考核范围,提高工会工作在党建工作考核中的比重。同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一次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和专题研究工会工作,明确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工作任务,研究协调解决工会遇到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19.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区总工会党组作用,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工会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牢牢把握工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党组责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行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双述职”制度,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七、组织实施

20、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委领导下,区总工会成立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1、积极稳妥推进。围绕方案制定、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完善各阶段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加强宣传引导,抓好专项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2017年完成改革主要任务,2018年深化改革项目、巩固改革成果。

22、强化督导落实。区总工会要加强政策争取、制度落实,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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