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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荆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7-04-21

 

  

    为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为基层组织办实事、解难题,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市总实际,现作出如下承诺:

1.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深化基层党建“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强对党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部署全年党建工作,制定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压严压实机关党委各支部书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支部书记推进党建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定期不定期对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考核督查,努力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从严从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开展“勇当多极排头兵、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实践活动。将每个月最后一个周四固定为机关党员活动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3.强化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党组织设置,配齐配好机关党委及各支部班子,重点做好市总机关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力。年内,以支部为单位,召开1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1次民主评议党员生活会,评议结果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

4. 强化作风建设。开展联社联村联企结对共建,定期不定期到“在职党员进社区”和“精准扶贫”等活动结对点开展专项工作,解决一批实际问题。每半年组织党员干部到扶贫点开展慰问活动,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和促进和谐作用。

5.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及时提醒指出;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及个人述职述廉评议活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讨论活动,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以上承诺在市总工会网站、微信等媒体和机关及二级单位党员干部大会上公开,请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荆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官庆军

                       2017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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