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ICP备12004590号-1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荆州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在中共荆州市委和湖北省总工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党的中心开展工作。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会工作的方针,围绕市委和省总工会的工作大局,确定全市工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通过维护,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到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3、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5、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县市区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市直有关委、局(协会)党委(党组)管理本级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会的领导干部;指导县市区和市直产业、大中型企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负责乡镇以上工会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6、承担全国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及省劳模、市劳模的评选、推荐、表彰、管理等具体工作。
7、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本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荆州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机关的预算。市总工会机关内设机构14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调查研究室、民主管理部、生活保障部、生产保护部、法律工作部、女职工部、财务部、市总经费审查委员会、老干科、工业制造业工会联合会、商贸服务业工会联合会。
(三)人员情况
市总工会机关现有行政编制30名、事业编制6名(改革类),实有行政编制人员30人,事业编制人员6名(为原直属工会、经济事业发展中心定为改革类单位后,划归机关过渡),其中:财政负担工资的在职人员16人,经费自理的在职人员20人。
市总工会机关现有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9人,其中:财政负担工资的退休人员38人,经费自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二、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表一: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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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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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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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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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 |
780.2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73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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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780.28 |
二、公共安全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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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三、教育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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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补助收入 |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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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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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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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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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43 |
||
六、其他收入 |
|
八、节能环保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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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城乡社区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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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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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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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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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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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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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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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 |
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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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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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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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780.28 |
本年支出合计 |
760.28 |
||
上年结转 |
|
结转下年 |
20.00 |
||
动用事业基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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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780.28 |
支出总计 |
780.28 |
||
(二)收入总表
表二: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
||
|
|
单位:万元 |
序号 |
收入项目 |
预算数 |
一、 |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
780.28 |
1 |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780.28 |
2 |
政府性基金 |
|
二、 |
上级补助收入 |
|
1 |
市本级主管部门 |
|
2 |
非本级补助资金 |
|
三、 |
事业收入 |
|
四、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五、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六、 |
其他收入 |
|
1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
2 |
财政专户资金结余 |
|
3 |
其他 |
|
|
本年收入合计 |
780.28 |
七、 |
上年结转 |
|
1 |
预算指标结转 |
|
2 |
单位账户资金结转结余 |
|
八、 |
动用事业基金 |
|
|
收入总计 |
780.28 |
(三)支出总表
表三: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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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序号 |
支出项目 |
预算数 |
一、 |
基本支出 |
394.28 |
1 |
工资福利支出 |
139.16 |
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7.39 |
3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227.73 |
二、 |
项目支出 |
366.00 |
三、 |
上缴上级支出 |
|
四、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五、 |
对附属单补助支出 |
|
|
本年支出合计 |
760.28 |
六、 |
结转下年支出 |
20.00 |
|
支出总计 |
780.28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
|
|
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780.2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731.70 |
1、经费拨款 |
614.28 |
二、公共安全支出 |
|
2、专项拨款 |
|
三、教育支出 |
|
3、行政事业性收费拨款 |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拨款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5、办案费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6、中省转移支付补助 |
166.00 |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43 |
7、财政金库结转收入 |
|
八、节能环保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
九、城乡社区支出 |
|
|
|
十、农林水支出 |
|
|
|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
|
|
|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十四、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 |
17.15 |
|
|
十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十七、其他支出 |
|
|
|
本年支出合计 |
760.28 |
|
|
十八、结转下年 |
20.00 |
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
780.28 |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
780.28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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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合计 |
基本 支出 |
项目 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结转下年支出 |
|
合计 |
780.28 |
394.28 |
366.00 |
|
|
|
20.00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731.70 |
365.70 |
366.00 |
|
|
|
|
20129 |
群众团体事务 |
731.70 |
365.70 |
366.00 |
|
|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121.00 |
|
121.00 |
|
|
|
|
2012901 |
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 |
610.70 |
365.70 |
245.00 |
|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43 |
11.43 |
|
|
|
|
|
21005 |
医疗保障 |
11.43 |
11.43 |
|
|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1.43 |
11.43 |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7.15 |
17.15 |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7.15 |
17.15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7.15 |
17.15 |
|
|
|
|
|
230 |
转移性支出 |
20.00 |
|
|
|
|
|
20.00 |
23003 |
专项转移支付 |
20.00 |
|
|
|
|
|
20.00 |
2300399 |
其他支出(专项转移支付) |
20.00 |
|
|
|
|
|
20.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
合计 |
394.28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39.16 |
30101 |
基本工资 |
64.35 |
30102 |
津贴补贴 |
52.26 |
30103 |
奖金 |
5.36 |
30104 |
社会保障缴费 |
11.43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5.76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7.39 |
30201 |
办公费 |
2.88 |
30207 |
邮电费 |
1.18 |
30228 |
工会经费 |
2.36 |
30229 |
福利费 |
3.43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5.65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9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27.73 |
30302 |
退休费 |
200.79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17.15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9.79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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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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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 名称 |
预算数合计 |
基本 支出 |
项目 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结转下年支出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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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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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公经费支出表(无数据)
表八: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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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
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接待费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017年市总工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的预算数为零。主要原因是:一是荆州市总工会没有政府性基金。二是荆州市总工会是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市财政只负担市总工会16名在职人员和38名离退休人员工资、医保和住房公积金,拨款总额受限,因此在财政拨款资金中列支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只能在财政拨款限额内按市直部门预算编报口径、支出定额标准测算平均日常公用经费,其余部分在工会经费收支预算中列支。工会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市总工会编制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上报省总工会审批。
三、编制说明
(一)预算报表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荆州市总工会2017年预算总收入780.2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82.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80.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增加82.57万元,增长11.8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按相关政策规定正常增长;
荆州市总工会2017年预算总支出780.2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82.5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1.7万元,占总收入的93.77%,比上年增加50.66万元,增长7.44% ,主要是工资福利按相关政策规定正常增长;
(2)医疗卫生支出11.43万元,占总收入的1.46%,比上年增加0.78万元,增长7.32%,主要是财政负担工资人员的医疗保障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17.15万元,占总收入的2.2%,比上年增加11.13万元,增长184.88%,主要是按住房公积金规定提高了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共78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28万元、项目支出36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2017年预算数为731.70万元,其中: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2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包括:中省转移支出省财政帮扶资金72万元和省部级劳模困补金49万元;
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61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7万元,比上年增加50.66万元,增长16.0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9.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7.73万元;项目支出245万元,包括中省转移支出省财政协理员补助25万、财政划拨工会经费170万元、市级困难劳模补助50万元。
(2)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1.43万元,比上年增加0.78万元,增长7.32%,主要是财政负担工资人员的医疗保障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17.15万元,比上年增加11.13万元,增长184.88%,主要是按住房公积金规定提高了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4)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其他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项)2017年预算20万元,主要是近三年中省转移支付平均数结余结转至下年支出。
(5)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和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表无数据。
(二)重要事项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预算数27.3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1.03万元,同比增长330.66%,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增加了公车交通补贴。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及中省安排的补助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结转下年支出: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