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总工会欢迎您! |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 公示公告
荆工办发[2016]9号关于举办 “劳动者之歌” 荆州市首届职工合唱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6-04-01

 

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委、局)工会,市总直属工会,市总各驻会产业工会,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教育,在全市职工中汇聚起追梦、圆梦的正能量,在全社会唱响“劳动光荣、劳动崇高、劳动伟大”的主旋律,抒发全市职工为实现荆州振兴而奋发努力的热情,促进“五城同创”工作深入开展,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职工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引导树立向真、善、美,向上的文化追求。经研究,定于20165月至6月举办首届“劳动者之歌”职工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唱响荆州、放飞梦想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荆州市委宣传部、荆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荆州市总工会、荆州日报传媒集团

承办单位:湖北荆州报业传媒有限公司、荆州市合唱协会、荆州市职工文体协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65月—6

(二)地点:另行通知

四、比赛安排

比赛将于20165月启动,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总工会,产业(系统)及市直各(委、局)工会,大中型企业工会与湖北荆州报业传媒有限公司组织,从初赛中产生20支队伍参加决赛。

五、比赛规则

(一)参赛人数。每支合唱队伍人数3050人,加上指挥、领唱等人员总数不超过60人。各支参赛队伍人数若不符合上述标准,评审委员会将对该支队伍的比赛成绩酌情扣分。

(二)参赛人员。由各县(市、区),产业(系统)及市直各单位工会组织参赛的合唱队伍人员必须是本县(市、区)、本产业(系统)、本单位人员。各合唱队中声乐专业教师不超过每支队伍演唱人数的10%。大赛允许专业人员参与领唱、指挥、伴奏、朗诵。违反上述规定的合唱队伍将酌情扣分。

(三)曲目。每支参赛队伍要求演唱两首歌曲,其中至少有一首歌曲需从“首届全市职工合唱大赛推荐曲目”中选取。自选歌曲要求符合大赛主题,内容健康向上,群众性与艺术性相结合,中外不限。比赛演唱曲名须报组委会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参赛。

(四)时长。限时为6-10分钟,即指从第一首歌曲前奏音乐开始到第二首歌曲音乐结束时间。如少于6分钟,取消比赛成绩;如超过10分钟,评审委员会将酌情扣分或要求停止演唱。

(五)演唱形式。以合唱为主,可增加必要的辅助表演形式,如领唱、对唱、分声部轮唱、朗诵等。

(六)伴奏形式。比赛采取钢琴、手风琴、无伴奏形式,也可采用五件以下(含五件)的少量特色乐器。

    组委会只提供钢琴,不提供其他乐器。禁用电钢琴、电子琴等电声乐器;禁用扩音设备;禁用伴奏带。

(七)比赛顺序。由各队领队抽签决定。

六、评分标准

(一)服从调配,组织有序,队列整齐,服装统一,精神饱满;(2分)

(二)主题鲜明,表演完整,声情并茂,充满激情,形式新颖;(3分)

(三)声音洪亮,音色和谐,节奏准确,演唱与伴奏配合默契;(3分)

(四)指挥动作协调,节奏准确,姿势优美;(1分)

(五)整体效果好,富有感染力。(1分)

七、评分办法

(一)采用10分制评分。

(二)计算分值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累加平均分为该参赛队的最后得分。

(三)评委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三位,依次类推。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以工会或单位组织报名参赛

(二)参加比赛的队伍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上报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联系人:马勇、张茹,联系电话:8217553。邮箱:949094183@qq.com。荆州日报社联系人:竺敏,联系电话:13647155484。邮箱:644676429@qq.com

(三)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422日截止。

九、奖项设置

由主办方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团队奖项分别设置,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大赛设最佳组织奖、最佳指挥奖若干名。

十、工作要求

各参赛单位要按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要精心组织、认真排练、充分准备,展示出职工队伍的风采。要保障参赛队所需经费,包括组队、装备、排练、指导等项费用,确保活动圆满举行。

附:1.大合唱比赛必选曲目,大合唱比赛推荐曲目。

        2.荆州市首届职工合唱大赛报名表。

 附件表格下载.rar

荆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329

 

地址:荆州市园林路25号 热线电话:0716-8212336  邮编:434000 QQ:260945676
鄂ICP备120045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