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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工组[2015]64号关于评选推荐市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十佳工会主席的通知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5-08-25

   

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总工会,市直产业(委、办、局)工会,市总驻会产业工会、直属工会联合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抓住中央和省委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重大机遇,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不断增强凝聚力吸引力,团结动员全市职工为加快荆州经济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市总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工会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项目和数量

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项目及名额具体分配见附表1。十佳工会主席评选不分配名额、不考虑地域或系统平衡,以先进事迹或工作实绩为依据,由各地各产业工会推荐,市总工会将根据推荐情况进行初评,综合评比前10名且公示无异议的当选。

二、评选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模范职工之家。

评选推荐的对象为基层工会委员会,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等。评选推荐的条件为在促进本单位科学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职工(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在90%以上,会员评家满意度在90%以上。

(二)模范职工小家。

评选推荐的对象为基层工会委员会下属的分厂、车间(科室)、班组工会分会(小组)。评选推荐的条件为在调动职工群众工作积极性,开展互助互济,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改善职工生产、工作和休息环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优秀工会工作者。

评选推荐的对象为基层工会专兼职干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评选推荐的条件为从事工会工作2年以上,热爱工会工作,努力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心服务职工群众,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

(四)十佳工会主席。

评选推荐的对象为从事工会工作3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工会主席。(市总最终评选的“十佳工会主席”,原则上事业单位工会主席获评将不超过20%)。

评选对象条件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精通工会业务工作,工作上勇于创新,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热心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有奉献精神,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单位事业健康发展方面成绩突出,深受职工群众拥护和信赖,在当地或本系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评选对象所在单位工会建设未达标(即按照“树千家示范工会”活动要求未达标)的,未开展“三亮”活动的,企业未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不按规定缴纳工会经费的,本单位发生职工群体性上访事件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均不得参评。

此前表彰过的全国、省级和市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十佳工会主席不参加相应评比。

三、评选推荐的程序

(一)评选推荐申报工作由各地各单位工会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实施。市总组织部对评选推荐申报情况进行汇总,提交市总主席办公会审定

(二)基层工会申报各项先进集体表彰的,必须经所在单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方式投票决定。工会干部申报各项先进个人表彰的,必须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会员群众意见并获得满意等次。各地各单位工会推荐申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须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和地区公示。

四、评选推荐的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评选表彰的过程变为全面推进基层工会工作、加强基层工会自身建设的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的重要批示精神,抓组建、增活力、促规范,不断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推动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基础建设年的举措一一落到实处。

(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审批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

(三)要把评选的过程作为创先争优的过程,加大对评选工作特别是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示范带动、学赶先进,积极营造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群众信赖“娘家人”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

(四)评选推荐要注重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向非公企业工会、基层工会干部倾斜。

(五)市总工会将对部分申报各级模范职工之家的单位进行抽检,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评选资格。

请各地各单位到荆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jzzgh.gov.cn/)下载所需填报表格,按规定要求填写各项表彰的申报登记表,申报登记表中“主要先进事迹”一栏在表格内填写,不另附纸。表彰材料请于2015915日前将相关表格和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总工会组织部。

联 系 人:陈育飞

联系电话:0716-8211301

QQ邮箱:1944047273@qq.com

附件:

1、荆州市总工会各类表彰名额分配表;

2、荆州市模范职工之家申报登记表;

3、荆州市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

4、荆州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

5、荆州市十佳工会主席推荐表;

6、市级表彰申报登记表填表说明。

 

                         荆州市总工会组织部

                         2015年8月24

 

附件表格下载.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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