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ICP备12004590号-1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工会,驻会产业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
按照全总和省总开展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等有关文件部署,落实《荆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就做好申报2015年全总、省总、市总“职工书屋”示范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一)申报全总、省总、市总“职工书屋”示范点,以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工会,驻会产业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集中向市总工会申报。经市总工会考察验收,符合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全省工会“职工书屋”建设标准的单位,由市总工会统一向省总申报。
(二)各地各单位按照《2015年全市“职工书屋”建设目标任务分配表》(附件4)中分配的“示范点指标”数,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选择符合荆州市“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标准的单位向荆州市总推荐申报。应重点选择一线职工、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基层企业、工业园区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等。同时,按照《2015年全市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目标任务分配表》中分配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本地本单位“职工书屋”建设工作,并于年底前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总后报送市总宣教部。
(三)市总根据各地各单位的书面申请,对申请推荐单位的基础条件、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全总、省总、市总“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标准的申报单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地各单位,并配送图书、期刊和电脑,统一授牌。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字数在1200字左右、主要内容为2014年“职工书屋”建设情况总结和2015年“职工书屋”工作计划的申请报告和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申请表(附件1)、省总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申请表(附件2)、市总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申请表(附件3)申报表需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地各单位于2015年5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615279170@QQ.com。
联系人:马勇 。电 话:8217553
附件:
1、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申请表
2、省总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申请表
3、市总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申请表
4、2015年全市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目标任务分配表
荆州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