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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工生[2015]1号关于开展省、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5-03-11

  

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委、局)工会,市直属工会联合会,各驻会产业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省、市两级劳动模范的动态管理,市总决定对我市省、市两级劳动模范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对我市范围内已列入管理的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省、市级劳模、享受省、市级劳模待遇人员以及全国、省、市五一劳动奖章(含部委、厅局表彰的劳模)获得者。

享受省、市级劳模待遇的人员包括:1、国家部委与国家人事部联合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其表彰文件上明确写明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字样;2、政府表彰的专项荣誉,其表彰文件上明确写明享受劳模待遇字样;3、上述人员已获得荣誉,但未纳入同级劳模管理范畴(须重新认定)。

二、调查内容:

调查的主要内容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情况,包括籍贯、政治面貌及就业情况等,具体内容见附表。

三、调查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总将把调查掌握到的情况作为下一步为劳模提供服务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分管主席要亲自督办,并抽调专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调查任务。

2、精心组织,把握政策。本次调查采取由市总生产部提供名单,以各县市区、产业工会采取查漏补缺的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要采取调查问卷、电话访问、走访看望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劳模家庭,详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对退休老劳模、高龄劳模、生活不便劳模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性,确保调查结果全面、准确、详细。

3、健全档案,完善管理。要通过摸底调查,进一步健全我市省、市两级劳模(先进工作者)档案,动态掌握劳模的工作、生活和困难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和行政汇报,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积极为劳模提供有效服务。

4、认真填写,按时报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填写《荆州市省、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调查表》。于2015630前将调查表填好盖印后报送市总生产部,同时报送电子表至jzzghjxb@163.com。(表格在荆州工会网站http://jzzgh.gov.cn/或市总生产部工作群:251202126下载)。  

联 系 人:梁玉  涂文强    联系电话:8222710

 附件:荆州市省、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调查表

荆州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2015年3月6

 荆州市省、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调查表下载.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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