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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工法【2015】1号 关于2014年全市开展建立集体合同创新机制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5-03-05

 

 

各县市区总工会、相关产业工会:

为了提升全市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经济权益,2014年,市总工会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三项机制”),并召开了全省经验交流会,截止12月份,全市有115家企业进行了试点。通过试点推行,进一步规范了企业集体协商程序和内容,促进了企业发展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一)思想重视,积极部署。年初,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和行业工会多数转发了市总《关于开展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召开了工资集体协商动员部署和推进会议,向企业讲清了建立“三项机制”的目的意义,强化了思想认识,并确定在职工100人以上、工会工作基础扎实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二)深入指导,扎实推进。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和行业工会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派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深入基层,指导企业按照“三项机制”规范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程序和内容。江陵县、沙市区、监利县分别召开了工资集体协商现场推进会,进一步规范了协商谈判程序。洪湖市、公安县组织了集体协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职工方协商代表的能力素质。石首市下发《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建设标准》,从制度层面对企业进行指导。

(三)推出典型,资料齐全。各县市区总工会、相关产业和行业工会充分发挥典型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开展。荆州市汽车流通行业,蓝特集团、达雅公司按照“三项制度”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征求职工意见”、“协商谈判”和“职代会审议”等环节,并作为全市典型代表在全省经验交流会进行了发言。荆州市洪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荆州市威圣格制衣有限公司、湖北奋发印务股务有限公司、湖北利达建设工程集团、石首市公路管理局等企业集体协商程序规范、协商重点突出、资料齐全,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存在问题

1、各地方工会和产业、行业工会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指导还缺乏力度,个别县市区和产业工会领导和干部没有深入企业进行宣传、指导和监督,推进的手段也比较单一,年底也没有组成专班对试点企业进行评估考核。2014年只有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和市商贸行业工会联合会召开了现场协商谈判会议;只有沙市区、江陵县、公安县、洪湖市组织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业务培训班。

2、工资集体协商程序还不够规范,部分企业对工资集体协商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没有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没有真正进行协商谈判,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有的企业没有建立集体合同监督委员会,没有召开职代会对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审议,缺乏对合同履行的有效监督,致使职工知晓率和满意度不高。

3、多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资料不齐全,各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对基层集体协商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指导力度还不大。个别县市区和产业工会报送的《职工调查问卷》和《集体合同评估调查表》千篇一律,雷同无新意。绝大多数企业不注重宣传工作,召开了协商会议的图片和信息资料报送不及时。

三、几点要求

1、加强指导。要加大对工资集体协商“三项机制”的宣传指导力度,要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要深入基层,指导企业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对集体协商重点内容进行细化、深化,制定体现企业特色的合同条款。

2、打牢基础。要逐步聘用配齐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分别给予工作经费和资金补助,纳入同级预算。要制定培训计划,扎实有效地对基层企业集体协商职工代表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协商谈判能力。各地各单位要争取利用两年时间对所属企业的职工方协商代表轮训一遍。

3、推出典型。每年要培育1-2个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行业、区域集体协商典型和5-10个企业集体协商典型,并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成果观摩、成果展示或现场交流等活动,互相学习借鉴,推动经验交流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创新发展。

4、建库管理。要建立健全集体合同数据库,实行实名制,将协商单位基本情况、签约时间、合同时限、质量等级等方面的基础信息和征求职工意见、协商谈判、职代会等相关图片录入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2015年要求各县市区将先行试点的115家企业全部入库,再将范围扩大到40-50家。

 

 

荆州市总工会法工部

2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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