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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工发【2015】1号关于命名首批荆州市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决定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5-03-05

 

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委、局)工会,市直属工会联合会,各驻会产业工会: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广泛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创新活动,涌现出一批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班组等新型创新团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和技能人才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主力军作用,经推荐评审,决定命名湖北达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振明劳模创新工作室等8家为首批市级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

希望受命名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技能人才和劳动模范在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希望全市广大企业和职工学习先进,积极投身岗位技术创新,为实施壮腰工程贡献智慧和力量。

  附件1、市级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名单

附件2、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标准

 

荆州市总工会

                    2015226

 

 

附件1

市级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名单(8家)

 

一、劳模创新工作室(5家)

1、湖北达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振明劳模创新工作室

2、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熊小毛劳模创新工作室  

3、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荆州分局--王光萍劳模创新工作室

4、荆州市中医医院--严光俊劳模创新工作室

5、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艾荣祥劳模创新工作室  

二、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3家)

1、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荆州供电公司--陈征智创新工作室   

2、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王加松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所

3、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洪湖市供电公司--瞿兆涛创新工作室

 

附件2

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标准

 

创新工作室是劳模(高技能人才)工作、学习、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展示劳模时代风采的重要窗口,是引领职工建功立业的重要平台。荆州市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标准:

1.有场所。具备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的固定场所,用于学习研讨、创新实践和成果荣誉展示;有工作室牌匾、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标志;配备必要的专业资料、器材工具、电脑网络、实验仪器等设备。

2.有制度。学习培训、技术攻关、师徒结对、奖励激励等各项制度健全、上墙公开、落实到位。

3.有团队。积极组建创新团队,以技术业务上有专长、创新能力较强的劳动模范、技术领军人物为带头人,吸收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工人参加,不断壮大职工创新队伍,积极组织开展 “名师带高徒”活动,培养打造学习型、知识型、技能型和创新型的职工团队。

4.有活动。有一定的活动经费,能够保障创新活动正常开展。围绕本系统、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技能人才培养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交流、技能培训、管理创新和发明创造等创新创造活动。

5.有资金。创新工作室有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科研、培训、交流活动。每年,企业应在相应预算中列入专项科目,确保创新工作室能正常开展活动。

6.有成果。创新工作有规划方案、有措施目标、有活动记录。每年至少承担2个以上企业立项的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至少完成12项创新成果,并得到推广应用,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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