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总工会欢迎您! |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 公示公告
荆厂开联席会[2014]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06-26

各县(市、区)厂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市直各产业(委、局)和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发展基层民主、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战略任务,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综合素质,夯实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基础,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按照《荆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效提升计划》,结合“万名职工代表促和谐壮钢腰”主题实践活动,现就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职工代表培训工作是基层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工作。新形势下,加强职工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升职工代表素质,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更好贯彻落实的客观要求;是发展基层民主,使广大职工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好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重要保证;是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途径;是提高职工代表履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权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措施。抓好职工代表培训工作,有利于增强职工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履行职工代表职责,充分发挥职工代表作用;有利于提高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水平和质量,落实好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各地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抓好职工代表培训工作。

二、职工代表培训的内容、方式和基本要求

(一)职工代表培训的主要内容:

1、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方针、政策。

2、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议事制度、职工董事监事制度、集体合同制度等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基本知识。

3、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4、企业经营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知识。

(二)职工代表培训的方式:

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分片分类分期培训、函授培训、网络培训、以会代训、自学与集中辅导答疑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培训方式应结合本单位和职工代表本岗位的实际,认真制定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注意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克服培训工作上的形式主义。

(三)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

1、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换届前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应全部进行一次岗前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届中每年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组织一次培训,直至换届。连选连任的职工代表应继续参加新一届职代会组织的各项培训。

2、职工代表每年培训的时间应不少于8个学时,培训后应进行必要的考试或考核。职工代表培训期间,企事业单位应当按正常出勤落实有关待遇。

3、职工代表培训必须采取实名制管理,对职工代表的基本情况、接受培训、因故补训和评估考核等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的档案和管理制度。

4、企事业单位当年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的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三、切实加强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培训工作应建立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职工代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要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形成职工代表培训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企事业单位要把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职工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在培训场地、培训时间、培训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要建立职工代表培训奖励制度,结合“万名职工代表促和谐壮钢腰”主题实践活动,对在单位民主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优秀职工代表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各地各系统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要把职工代表培训工作作为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常抓不懈。要加强对本地本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考核和通报制度,把职工代表培训工作融入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和机制建设之中,促进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定期举办职工代表骨干培训班,为各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培训提供师资保证。要及时研究和解决各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代表培训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加强交流、表彰先进,推动职工代表培训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荆州市厂务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623

地址:荆州市园林路25号 热线电话:0716-8212336  邮编:434000 QQ:260945676
鄂ICP备120045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