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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工法【2014】2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05-23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相关产业工会、中省驻荆企业工会:

    为扎实抓好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试点工作,市总工会法工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荆州市总工会法工部

             2014年3月26

 

关于开展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

履约评估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

 

    为扎实推进我市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创新机制的内容,服务基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职责分工 

全市试点企业工会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荆工办发【20146号)文件和本《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试点工作由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和行业工会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市总工会法工部给予指导。

    二、主要内容

(一)协商预报阶段工作内容:

1企业工会填报《企业开展集体协商预报表》(附件1),同时上报职工《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调查问卷》(附件2)、“双要约”文书和回复函。

2、各地方工会、产业和行业工会审查下列相关内容:

1针对企业职工人数,查看《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调查问卷》情况,也可以深入基层实地调查,审查企业集体协商内容是否广泛征求了职工的意见,试点企业职工知晓率是否达到70%以上。(审查企业上报的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时,还要查看职代会表决结果等)。

2查看企业集体合同重点(或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草案)是否有广泛性和针对性,是否是企业亟待解决的关于职工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培训等某项或多项内容,是否把普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作为重点对象。

3对不同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内容进行把关(主要查看①对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是否就工资水平、奖金分配、补贴和福利等开展协商;②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重点是否就工资支付办法、离岗职工生活保障费用等开展协商;③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是否协商确定和调整劳动定额和工时工价标准;④实行岗位工资制的企业,重点是否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⑤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重点是否合理确定经营与职工的工资分配关系及比例;⑥实行股份制的企业,重点是否确定工资分配、股息红利与劳动分红之间的比例关系,保障职工合理工资报酬等)。

(二)履行监督阶段工作内容:

1、企业工会填写《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开展情况监督表》(附件3),向全体职工公示,同时报送上级工会。

2各地方工会、产业和行业工会实施履行监督时参考下列内容:

1可以派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谈判过程进行参与指导。

2监督企业在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时,明确下次协商的时间和内容。

3充分发挥企业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的作用,督促企业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定期向职工代表进行公布。

4地方工会联合人社部门、企业代表组织对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好合同。

(三)履约评估阶段工作内容:

1、市总工会联合同级人社部门和企业联合会,制定下发《全市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2、企业工会向职工发放《企业集体合同评估调查表》(附件4),职工填好后留存备查。

3、实施评估考核时参考下列内容:

1企业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联合职工代表对企业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填写《企业集体合同评估考核意见表》(附件5)。

2)地方工会联合本地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全市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召开有劳资双方协商代表参加的集体合同评估会议,以查看资料记录、座谈了解等形式,对企业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上报市总工会。各产业和行业工会可以联合上级工会或单独对所属企业进行考核。

3)市总工会联合人社部门和企业联合会,适时对各地、产业和行业开展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对各地各单位评估为优秀的企业进行验收。

三、时间规定

1、在正式协商前7日内,企业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工会(各地方、产业和行业工会)报告,也可以邮件、传真或电话等多形式报送。

2、上级工会(各地方、产业和行业工会)收到报告后,一般情况下应于2个工作日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对报告内容无异议。

3、上级工会(各地方、产业和行业工会)对集体合同评估考核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对工资集体协商考核一年进行一次。

四、奖励措施

市总工会将对各地、产业和行业工会评估为优秀的企业,给予通报表彰;对连续三年被评估为优秀的企业,作为推荐全国、省、市五一劳动奖状的重要条件。

 市总工会法工部

                         2014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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