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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工办发【2014】6号关于开展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05-23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相关产业工会、中省驻荆企业工会: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市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加强上级工会对下级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质量,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作用,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的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六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按照省委《关于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意见》和省总十二届二次全委会精神的要求,切实提升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质量,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工资共决和正常增长机制,努力实现职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发展,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

二、组织实施

开展建立集体合同(重点是工资集体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的试点工作,由市总工会法工部及产业工会、各县市区总工会组织实施,全市企业积极参与。

三、试点工作内容

(一)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机制

企业工会在开展集体协商前,将协商双方代表确定的集体协商议题、议程以及工资集体协商重点内容(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草案),在正式协商前7日内以书面(或电子版以邮件、传真等)形式向上级工会报告。

上级工会收到报告后,对企业集体协商内容的合法性进行研究,就集体协商的内容是否突出、是否广泛征求了职工意见等问题进行把关预审,并提出修改和调整意见。试点企业集体合同草案条款应充分征求职工意见,力争职工在集体协商中的参与率达到70%以上;集体协商条款尽量细化、量化,使集体合同在较好地保障和实现职工工资、福利等劳动经济权益的同时,向劳动安全卫生、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年金、工龄工资和休息休假等职工个人发展和激励方面扩展,逐步实现凡是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都必须通过集体协商决定。

(二)建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机制

上级工会对企业提交的集体协商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回复后,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派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谈判过程进行全程参与指导。

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生效后,要向全体职工公开,保证职工对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上级工会要督促基层企业建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企业工会要督促监督检查组织和职工代表对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检查结果向职工代表公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研究处理。地方工会要联合人社部门、企业代表组织对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好合同。

(三)建立集体合同履约评估机制

企业工会每年要组织职工(职工代表)对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通过分析测评结果,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集体协商工作的措施,力争职工(职工代表)对集体协商工作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满意或基本满意达70%

地方工会联合人社部门和企业代表组织,按照《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要求,对基层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对评估为优秀的企业给予通报表彰。对连续五年被评估为优秀的企业,市总将作为推荐全国、省、市五一劳动奖状的重要条件。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和行业工会要加强组织领导,确定试点企业,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在集体协商工作基础扎实、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2014年度,中心城区、荆州开发区将确定30家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的试点企业;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10-20家试点企业。各地将试点企业名单于430日前报送市总工会法工部,市总工会将对此项工作给予指导。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和行业工会要充分运用报纸、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造势,向基层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讲清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的重要意义,推出建立创新机制的成功典型,大力进行宣传,充分调动基层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县市区总工会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将集体协商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考核;联合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定期分析本地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制定具体评估考核和奖励办法,定期对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企业工会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把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与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会前报告、会中参与、会后反馈制度结合起来,与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双要约春风公示行动”结合起来,在落实中不断提升集体协商工作质量,实现企业职工“双赢”局面。

                 

 

 

 

 

   荆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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