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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4年度劳模(先进工作者)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4-04-24

 

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委、局)工会,市总直属工会,各驻会产业工会:

为了更好的履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为全市劳模先进办好事、做实事,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并主动地落实劳模待遇。按照《荆州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荆政令84号)规定,根据荆州市总工会四届二次全委会的工作部署,近期将组织荆州市各级劳动模范开展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疗休养人员

参加休养活动的人员为荆州市省、市级劳动模范、湖北省、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的先进工作者。各级工会要优先安排在科研、生产一线特别是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较大或近几年来没有参加过疗休养活动的劳模;优先安排农民劳模、先进参加疗休养。参加休养的劳模必须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原则上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需参加的劳模,需由劳模本人提出申请及家属签字同意后方能参加。

二、疗休养地点和时间

(一)第一批疗休养地点、时间

张家界:2014520-523

(二)第二批疗休养地点、时间

神农架:2014527-530

(三)第三批疗休养地点、时间

恩施:201469-612

(四)第四批疗休养地点、时间

山东半岛:2014615-621

(五)具体出发时间另行通知。

三、疗休养费用

本次疗休养活动费用由市总工会承担,参加疗休养人员往返荆州的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按照有关规定,劳模疗休养按出勤对待。

四、组织实施

本次疗休养活动具体由市总工会生产部与市总工会职工疗休养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市职工国际旅行社具体承办。参加疗休养活动的人员由各级工会选送,为确保安全,不安排患有严重疾病或不适宜参加外出活动的人员参加疗休养活动。

五、几点要求

(一)各级工会对本次劳模疗休养活动要高度重视,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把长期奋斗在生产一线的劳模(先进工作者)组织到疗休养活动中来,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怀和爱护。

(二)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活动线路分配的名额,认真填写《荆州市劳模(先进工作者)参加疗休养活动人员报名表》,于516日前上报市职工国际旅行社。

(三)市劳模先进身份由市总生产保护部界定和解释,市总生产部将严格对上报人员的劳模身份进行审核,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四)市职工国际旅行社、市总工会生产部联系人:

陈学军(手机):13872309857

联系电话:8112558   8219787

QQ351036708     传真:8218488

涂文强:13697249698   8222710

荆州市职工国际旅行社地址:沙市区园林路25

附件:(表格可从市总网页或市总生产部QQ群:195102126下载)

1、荆州市劳模(先进工作者)疗休养活动线路名额分配表

    2、荆州市劳模(先进工作者)参加疗休养人员报名表

 

荆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416

附件表格下载.rar

地址:荆州市园林路25号 热线电话:0716-8212336  邮编:434000 QQ:26094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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