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ICP备12004590号-1
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工会、市直相关产业工会:
为全面推进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市总决定开展2014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双要约春风公示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二、活动对象: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双要约春风公示行动”的重点对象是: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到期需要重新协商谈判和签订的企业;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相对集中和行业集聚的地区、工业园区等。
三、目标要求
2014年已建立工会组织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参加“双要约春风公示行动”要达到80%以上;需要重新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没有达到工资指导线下限的企业以及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增长缓慢的企业要100%参加行动中来。
四、方法步骤:
1、上级工会组织和基层工会组织共同以书面形式向企业行政方发起要约,企业行政方应当在收到要约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企业行政方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条件尚不成熟请求暂缓的,应当书面向发起要约的两级工会组织说明情况。
2、企业行政方在15日内不予书面回应,或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工会不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的,基层工会应当及时向上级工会反馈有关情况,上级工会按照《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的规定,依法下达“整改建议书”,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对逾期不改的企业,上级工会提请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采取有力措施。
3、小微企业相对集中和行业集聚的地区,用人单位未组建工会或者规模太小,不能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者签订集体合同的,由上级工会和行业工会(区域性工会)向相应一级的企业代表组织或者企业主推荐产生的协商代表提出协商要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总工会、相关产业工会要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加强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态势,积极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自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随时掌握“双要约春风公示行动”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在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行动在本地区有序推进。
2、确保任务完成。2014年,已建立工会组织且正常运转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全覆盖;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建制率要达到80%以上。各县市区总工会、相关产业工会要以开展“双要约春风公示行动”为契机,全面完成市总下达的目标任务(目标任务见附表),推动本地本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
3、重视典型培树。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要选树一批开展双要约工作程序规范、工资集体协商质量高的典型单位,各地培树新典型不少于10个(其中行业、区域不少于2个)。市总将对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双要约春风公示行动”企业进行检查考核,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企业在报纸上进行公示,年底进行表彰。
4、及时上报情况。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要把开展“双要约春风公示行动”进展情况于
附件:
1、2014年度全市工资集体协商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4年工资集体协商“双要约春风公示行动”进展情况表
荆州市总工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