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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工办发〔2012〕10号 关于印发《全市工会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2-06-13

荆工办发〔201210

 

 

关于印发《全市工会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工会、市直各产业(委、局)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市总直属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各驻会产业工会:

现将重新修订的《全市工会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荆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57

 

  

 

 

全市工会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工会信息工作,更好地发挥工会信息工作在工会全局中的重要作用,依据省总工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工会、市直各产业(委、局)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市总直属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各驻会产业工会

二、考核内容

各级工会组织收集、综合、分析、编辑加工和传递的,供党委政府和上级工会领导机关掌握情况、进行科学决策、实施正确领导和供各级工会互通情况、交流经验、借鉴参考的各类综合性、有价值的情况反映、工作动态、典型经验、调查报告等文字材料。

三、考核任务

1、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工会、市总社会职能部室、各驻会产业工会每月至少报送信息4篇。市直各产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市总直属工会、市总内部职能部室(财务部、经审办、办公室)每月至少报送信息2篇。市总老干科每年报送信息8篇。

2、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工会、市总社会职能部室、各驻会产业工会全年信息得分不低于108分,市直各产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市总直属工会、市总内部职能部室(财务部、经审办、办公室)全年信息得分不低于54分。

四、考核标准

信息工作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实行报送数量、采用篇数和领导批示三种类别累计积分制,另设扣分项目和否决项目。被考核单位总得分=报送得分+采用得分+领导批示得分-被扣分。被考核单位出现一票否决情况,信息工作不得分。

(一)报送得分

每向市总报送1篇信息积1分。经遴选,向市委、市政府信息载体或省总办公室专用邮箱报送的信息,单篇报送再积10分,综合条目再积5分。多个信息报送单位联合报送信息的,所得信息分值平均分配。

(二)采用得分

1、被市总《荆州工会通讯》采用的信息,单篇刊发积5分,综合条目积3分;被市总《工会要情》、《工会维权内参》采用的信息,单篇刊发积10分,综合条目积5分。

2、被省总《湖北工会要情》、《湖北工会内参》、《湖北工会信息》、《湖北工会通讯》或市委、市政府信息载体采用的信息,单篇刊发积20分,综合条目积10分。

3、被省委、省政府或全总信息载体采用的信息,单篇刊发积40分,综合条目积20分。

4、被中办、国办信息载体采用的信息,单篇刊发积80分,综合条目积40分。

5、同一篇信息被多种信息载体采用的,按照最高层级信息载体采用积分。多个信息报送单位联合报送信息且被采用的,所得信息分值平均分配。

(三)领导批示得分

1、得到市总主要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积10分。得到市总其他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积8分。

2、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总主要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积30分。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总其他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积15分。

3、得到省委、省政府或全总主要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积60分。得到省委、省政府或全总其他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积30分。

4、得到中央政治局常委批示的信息,每篇积100分。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批示的信息,每篇积50分。

5、同一篇信息得到多级领导批示的,按照最高层级领导批示积分。多个信息报送单位联合报送信息且得到领导批示的,所得信息分值平均分配。

(四)扣分、否决项目

1、对于全总、省总、市总要求限期上报的重要情况及有关信息,相关责任单位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每起扣20分。

2、对于本地本系统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未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向市总上报紧急信息的,相关责任单位年度信息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市总机关各部室、市总直属工会、各驻会产业工会未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向外报送信息材料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年度信息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3、对于上报虚假信息、不实信息并经查实的,相关责任单位年度信息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五、表彰奖励

1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工会、市直各产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市总直属工会完成每月信息报送任务且达到全年最低得分要求的,参加年度工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每年评出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一、二、三等奖若干个,进行通报表彰,并按等次分别给予获奖单位一定奖励。

2、市总机关各部室、各驻会产业工会信息完成情况列入机关绩效考核项目,同市总绩效考核奖挂钩。

六、考核程序

1、每月底,与市总机关各部室、各驻会产业工会核对信息报送情况,核对结果作为当月绩效考核信息部分的评分依据。每季度末月30日前,就信息报送、采用、批示情况与各被考核单位进行核对。

2、以核对结果为依据,对各被考核单位信息报送、采用、批示得分和累计积分情况进行季度通报。

3、每年底,对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工会、市直各产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市总直属工会进行年度信息工作积分综合排名,以排名为顺序确定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获奖名单。

七、工作要求

1、所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邮件地址为949094183@ qq.com。各单位非经市总规定渠道报送信息的,不予计算报送数量积分。在上述领导机关和信息载体之外(包括自办刊物)刊发信息、未得到上述领导批示的,不予计算信息积分;得到上述领导批示的,只计领导批示积分。

2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工会确定2名信息员,市直各产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市总直属工会确定1名信息员,信息员基本情况报市总调研室备档。

3、对于涉密信息和不宜在网络上传送的信息,均从机要渠道报送。

八、组织实施

市总工会成立由办公室、调研室组成的信息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工会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调研室负责日常工作。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市总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依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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