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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率先出台乡镇(街道)工会改革验收指导标准
信息来源:基层工作部 | 发布时间 2019-04-17

 为扎实推进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改革任务,荆州市总工会继在全省率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荆州市推进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改革的实施意见》之后,又研究制定了《全市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改革验收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对全市乡镇(街道)等工会改革工作进行全方面指导。

《指导标准》分“规范组织机构、明确管理体制、健全制度机制、建立活动载体、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改革项目。根据改革项目,细化成“健全组织机构、夯实工会基础、健全会议制度、完善维权制度、建立帮扶制度、提升职工素质、落实党委领导、加强经费保障、加强服务指导”等九个改革任务,对每项改革任务都设置了详细的评价标准。如,在“夯实工会基础”中明确“由同级党委委员兼任工会主席,要求配备“专兼挂”工会干部”,还明确“全委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席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委每季听取工会汇报、研究工会工作一次”等具体工作内容。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在《指导标准》指导下,荆州乡镇(街道)等改革任务将于5月底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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