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和荆州市总工会有关协理员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提高我市协理员综合素质,规范协理员管理工作,洪湖市总工会特制定《洪湖市总工会协理员年度考核办法》及《2017年洪湖市工会协理员考核细则》。《办法》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协理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细则》从基础工作、组织工作等8项工作具体细化考核。通过考核,对协理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做出正确评价,为协理员的奖惩、聘用、岗位、工资调整等提供依据,激励协理员尽职尽责,更好完成各项工作。(洪湖市总工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