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总工会欢迎您! |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市总动态
荆州组建律师团畅通职工法律服务的“绿色通道”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2-05-08

荆州组建律师团

畅通职工法律服务的“绿色通道”

 

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司法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荆州市总工会成立了“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以下简称“律师团”),为职工提供快捷、高效、便利的法律援助和服务。

律师团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为困难职工、农民工、劳动模范以及因依法履行职责而权益受损的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予以法律援助;参与调处重大劳动纠纷,化解矛盾;指导和帮助职工、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协助和配合工会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为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和指导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律师团由14名优秀专职律师组成,实行全免费服务。

律师团自201110月组建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职工”的原则,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难必帮、为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受到职工群众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一是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广大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律师团”以宣传法律、普法教育为己任,成立半年来,开展了10多次“法律进企业进班组进工地”活动,为职工、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和讲座,受教育职工(农民工)达1万多人次。今年春节前夕,律师团利用农民工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组成法律宣讲小分队,走村串户,向农民工散发维权资料,以“农民工怎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主题,重点宣讲《劳动合同法》及典型维权案例。在市总“三万”活动驻点村——松滋街河市镇东升村,农民工听完陈梅生律师的讲座后,还结合自身打工经历,现场咨询相关问题。大家普遍反映,听了律师团的讲座,开阔了眼界,学到了法律知识,找到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二是突出重点,为困难职工、农民工实施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农民工是弱势群体,其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律师团把这些群体作为重点关注对象,有针对性性地进行法律援助。律师团制定了《工作办法》,明确要求律师团成员轮流每周四在市总帮扶中心坐班,接待上访职工和农民工。在市总工会网站上开通援助专栏,由专业律师答疑解难。律师团还规定,各成员之间要加强交流,互通情况,每月一次碰头会,集体研究法律援助中的有关问题。半年来,“律师团”成员共接待咨询服务131人次,代书、代理职工维权案件8起,结案3起。“冯学辉工伤赔偿案”就是典型案例。冯学辉(男,29岁,已故),生前系荆州保安公司沙市分公司职工,2011322日晚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人社部门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冯学辉父母均已年近花甲,属市直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在承受老来丧子之痛的情况下,还要为儿子的工伤赔偿奔走,几经波折,二位老人求助到市总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团”值班工作人员接待后,由许圣国律师负责法律援助。后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深入细致的工作,用人单位于今年312日向当事人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金23万元。与此同时,“律师团”以案说法,帮助用人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职工权益保障制度,“保安公司”以此为诫,为在册在岗的23名职工全部购买了“工伤保险”。这种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帮助企业健全工作制度的做法,得到职工群众欢迎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三是适应新趋势,为工会工作创新发展“保驾护航”。为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市总工会大胆创新,开展了一系列服务职工(农民工)、服务基层工作,如小额借款扶持创业促进就业;以工友家政为依托,实施“家政服务”工程;创办工友爱心帮扶超市,最大限度帮扶困难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女职工维权月活动等。在推进这些服务职工服务基层的工作过程中,律师团及时跟进,随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如少数下岗职工向工会小额借款创业,到期不还,律师团及时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律师函,协助市总讨回借款。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律师团组建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指导企业和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在女职工维权月活动中,律师团开展了一系列咨询和讲座活动,帮助不少企业修改了有损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制度条款。律师团的“保驾护航”,有力推进了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去年,市总工会有近10项创新工作受到省总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和肯定。

地址:荆州市园林路25号 热线电话:0716-8212336  邮编:434000 QQ:260945676
鄂ICP备120045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