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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知识竞赛(问答一)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7-09-29

  问答题
  1、《工会法》修改的重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了维护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二是强化了工会组织建设的法律保障;
  三是加大了对工会干部的保护力度;
  四是加强了对工会经费和财产的法律保护;
  五是明确了《工会法》执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工会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是什么?
  答: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3、工会的四项职能是什么?
  答:维护职能、参与职能、建设职能、教育职能。
  4、《工会法》中关于工会的性质和基本职责是如何规定的?
  答: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工会法》中关于工会的根本活动准则是如何规定的?
  答: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6、《工会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以《宪法》为依据,总结实践经验,将工会的地位、性质、权利、义务、职能等纳入法治轨迹,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我国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性质。
  7、什么样的人可以参加和组织工会?
  答: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8、工会会员不足25人的单位组建工会时可采用哪几种方式?
  答: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几个单位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还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9、确定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的作用是什么?
  答:主要是为了保证工会组织的稳定和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也与“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这一法条相配套。
  10、为什么企业负责人的近亲属不能担任本企业的工会的领导职务?
  答:如果这些人担任工会的领导职务,由于血缘和亲情的关系,会受制于企业主并站在企业主一边,使工会组织形同虚设,难以独立自主地发挥作用,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使工会失去了独立性,甚至背离了工会的宗旨,损害了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
  11、什么情况下工会组织可以依法撤销?
  答: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上一级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12、工会组织依法撤销后,会员会籍如何处理?
  答:工会组织被撤销后,工会会员的会籍可继续保留;再就业时,其会员关系转入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会员关系转入到其居住地的工会组织管理。
  13、基层工会如何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答:有两种情况:一是定期召开;二是临时召开。临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必须经过基层工会委员会提议,或者是经过三分之一以上会员的提议才可以。
  14、工会各级领导机关都由选举产生的意义是什么?
  答:①是实现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证;
  ②是建立一个有威信、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的关键;
  ③是调动广大会员积极性的重要措施。
  15、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设,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的作用是什么?
  答:保证了我国工会组织的统一性,对于防止出现非法的工会团体,使广大职工和全国人民一起集中精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16、工会教育职能的目标是什么?
  答: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
  17、《工会法》中对工会组织中女职工委员会的建立是如何规定的?
  答: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18、平等协商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①遵循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②平等合作;
  ③协商一致;
  ④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
  ⑤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19、法律责任从性质上说分几种?
  答:分三种:即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20、工会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答:法律咨询、代理、物质上的援助以及法律意识和知识的培训、教育等。
  21、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哪几方面代表组成?
  答: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22、工会参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作用是什么?
  答:有利于化解矛盾、增强团结、促进生产、稳定大局。
  2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哪几方面代表组成?
  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24、工会在进行劳动法律监督方面享有哪些权利?
  答:①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②参与调查处理;
  ③提出意见,要求改正;
  ④要求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处理;
  ⑤支持职工依法举报、控告;
  ⑥舆论监督。
  25、《工会法》第38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在讨论哪些问题的会议必须有工会参加?
  答:企业、事业单位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26、在参与各级政府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及重大问题方面,《工会法》赋予工会哪些权利?
  答:根据《工会法》第33条规定,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27、在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方面,《工会法》赋予工会哪些权利?
  答:根据《工会法》第33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
  取工会意见。
  28、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和社会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以及失业者给予物质帮助或物质保障的制度。
  29、《工会法》第22条中规定,哪些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答:①克扣职工工资的;
  ②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③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④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⑤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30、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答: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31、《工会法》对工会参与企业工资谈判的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工会法》第30条规定,工会有责任协助企业行政做好工资工作。特别是在实行工资谈判的企业,工会应当与企业平等协商,共同确定企业的工资分配方式、分配水平。
  32、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包含哪三个方面的内容?
  答:一是国家保护工会开展活动的权利;
  二是国家保护工会的经费和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三是国家保护工会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33、一职工由于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单位要求赔偿损失,并从其工资中扣除,每月只发给200元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请问,企业的做法对吗?
  答:不对。根据有关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4、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指的是什么?
  答:是指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5、什么是违章指挥?
  答:违章指挥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方面的安全规程或规章制度,命令或指挥工人违章操作或冒险作业。
  36、有关工会经费来源的规定中所指的“全部职工”包括哪些人员?
  答:是指在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种人员。
  37、县以上各级工会经费的使用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为下级工会和基层工会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
  38、简述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答: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是指工会组织内部对各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工作的规范和准则。
  39、工会建立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在于保证工会任务的顺利实现,促进增收节支,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各级工会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的实现,全面完成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
  40、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形式有哪些?
  答:行政审查监督和民主审查监督。
  41、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包括哪些?
  答:是指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办公场所、职工文艺体育活动场所和相关设施等,如工会的办公楼、各地工会的文化宫、俱乐部等。
  42、修改后的《工会法》突出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就是突出维权的职能,突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3、《工会法》第20条规定了两个重要的劳动法律制度是什么?
  答:是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44、我国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什么?
  答: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45、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制是什么?
  答:有两种,即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46、城镇集体企业的权利机构是什么?
  答:根据我国《宪法》及《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利机构。
  47、修改后的《工会法》对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产生提出了什么要求?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如何产生?
  答: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产生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法》中规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48、工会在签订集体合同中的地位是什么?
  答:在协调劳动关系中,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49、平等协商是指什么?
  答:平等协商是指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等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
  50、平等协商与集体协商有什么不同?
  答:平等协商的范围广,并且不以书面形式为要件,其在实际运作中更有弹性,平等协商是沟通劳资双方的重要手段。集体协商的范围仅限于集体合同,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51、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什么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是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52、《工会法》对集体企业工会责任作出了什么规定?
  答: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利。
  53、《工会法》对国有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关系作出了什么规定?
  答: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54、集体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答:第一,集体合同有特定的当事人;
  第二,集体合同是最低标准合同;
  第三,当事人双方的义务性质不同;
  第四,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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