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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机制,创新方法 全面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3-07-25

 

基层工会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近年来,荆州市总工会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一、创新方法,整合资源,强力推进基层工会组建

截止今年6月,全市累计发展工会会员95万人,基层工会组建率达90%

(一)整合内部力量,落实组建工作任务。坚持把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作为全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组建责任上,制定了目标责任书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工作班子上,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专班,实行分片联系包干制度;在工作督办上,坚持组建进度月报制、通报制、例会制,定期了解督促建会工作;在工作考核上,制定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实行专项考核,并将组建工作纳入县(市、区)工会工作创先争优量化指标,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在工会内部形成了全会推动组建的工作格局。

(二)争取各方支持,完善组建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市委将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市委党建工作整体规划之中,与市委组织联合下发《关于在非公企业开展“党建带工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党工共建工作机制。针对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工会组建,与市委统战部、市人大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联执委所在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的通知》,并进行督办检查;为推动新建企业建会,争取工商和外资管理部门支持,在企业注册或年检时,下发《关于企业组建工会的告知书》,强调企业应及时成立工会。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进一步完善了组建工作机制。

(三)紧密联系实际,明确组建工作重点。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明确了组建工作的重点。一是结合市委“工业兴市”战略的实施,工业企业迅猛发展的实际,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区域抓组建。现全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工会全部组建;二是结合荆州是农业大市,也是劳务输出大市的实际,以农民工为会员发展重点对象抓组建。目前全市共发展农民工会员40万人;三是结合荆州商贸服务业发达的实际,以商贸服务为重点行业抓组建。现全市规模以上餐饮酒店和商贸企业全部组建了工会,并分别组建了餐饮和商贸市场行业工会联合会。

(四)单建联建结合,创新组建工作方法。我市非公企业约6800家,其中职工10人以下的小型非公企业占80%以上。根据这一实际,在组织形式上,实行“单建”和“联建”相结合,即在有职工25人以上的企业,坚持企业单独建会,同时,坚持“双措并举,二次覆盖”,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近年来,市总积极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并出台了《关于加强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的工作规划》,计划用三年时间建成覆盖全市所有行业、所有企业的完整的行业工会组织体系,实现行业工会全覆盖。现全市已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210个,覆盖企业2300多家,会员近6万人。

二、创新载体,加大投入,持续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

为适应组建工作快速发展的实际,巩固和发展建会成果,市总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打造品牌,不断推动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擦亮“模范职工之家”这一老品牌,增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积极性。职工之家创建活动,是基层工会工作的总抓手,也是工会组织建设的老品牌和重要载体。为此,市总进一步规范职工之家评选活动,扩大活动影响。一是制度化评选,防止评选过频过多。制定《模范职工之家评选表彰制度》,规定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频次和名额;二是程序化考核,防止评选质量不高。通过听、查、谈、访、评等形式,检查申报单位工会软硬件基础,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评价,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三是实质性奖励,增强基层积极性。对于评为模范职工之家的单位,通过赠送办公用品等形式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四是广泛性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对表彰的模范职工之家,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二)打造“树千家示范工会”这一新动力,增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广泛性。规范化建设工作,涉及各类基层单位。市总根据企业、事业、机关、乡镇(街道)、社区(村)等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开展达标基层工会、示范乡镇(街道)工会等各种达标创建活动。为使创建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市总加强分类指导,维绕基层工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发挥“上代下”作用,开展“一联三带”和“四联一促”等活动,帮助基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维权机制。同时针对基层实际,加大资金投入,通过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积极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铺路”、“打底”,加大支持力度,有效激发了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热情,推动工作广泛开展。

(三)抓住企业工会这一着力点,增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针对性。企业工会处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第一线,在工会履行基本职责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为让企业进一步明确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市总制定了《荆州市企业工会工作标准》,从企业工会自身建设、和谐企业建设、维权机制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工会经费和资产管理等6个方面,将规范化标准尽量细化量化,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如企业工会工作机构、专职干部配备、工作制度、档案资料分类等,均进行细化,并赋予一定的分值,实行百分制测评,让企业工会逐项达标。根据测评得分,对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划分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推动企业工会建设不断升级。

(四)创新品牌培育的新途径,推动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达到新高度。为深化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市总开展了“创百家品牌工会”活动,对重点单位进行具体指导,重点培育。同时,市总要求各个部室每年重点选树一批本部门业务工作新典型,以推动基层工会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各项工作都有亮点、有典型。在开展各项达标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市总还坚持开展“双十佳”即“十佳基层工会组织”、“十佳基层工会主席”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规范化建设工作达到新的高度。

三、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工会活力在基层,关键在干部。近几年,我们把加强基层工会干部管理作为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扩大工会组织影响力和凝聚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普遍推行主席直选,规范工会干部产生机制。早在2003年,我们按照“先行试点,加强指导,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选择了一批非公企业进行了工会主席直选试点。在市总的具体指导下,试点单位工会主席直选均取得成功。在此基础上,下发了《基层工会直接选举试行办法》,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基层工会直选的指导服务。对于重点企事业单位,无论新建或换届,我们直接拿到手上抓,从选举方案的起草到选票的制订,进行全过程指导。经过几年的强力推进,目前直选工会主席已成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基本要求。通过直选,规范了工会主席产生机制,增强了企业工会主席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推动形成了工会干部争着当、工会工作争着干的良好局面。

(二)大力推行协议管理,优化工会干部工作环境。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因“拿着老板的工资”,工作起来“看老板脸色”,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维权也难以到位。针对这种情况,2007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工会主席协议管理模式。通过实施工会主席协议管理,由上级工会与企业老板就本工会机构设置、工会主席职级待遇、职责任务、任免程序等内容进行协商,并签订《工会主席选配管理协议》,以维护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工会营造良好环境和条件。目前,全市重点骨干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全部纳入了上级工会的协议管理范围。

(三)加大投入公开选聘,充实工会干部队伍基础。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会干部兼职现象突出。选聘具备专业工会知识与技能的工作人员,专门从事工会工作,不仅能有效解决基层工会专职干部缺乏的问题,也能解决因工会主席与企业存在经济依附关系而不敢维权的矛盾。为此,从2004年起,我们开展了职业化工会干部(即工会协理员)选聘工作。现全市共选聘职业化工会干部174名,市县两级投入费用近150万元。工作证明,工会干部职业化,充实了工会干部基础,优化了工会工会干部管理机制,也使得工会的维权力量进一步拓展和加强。

(四)广泛开展会员评家,促进工会干部切实履责。开展会员评家活动,将会员满意度作为衡量基层工会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能充分调动会员群众参与工会活动的热情,更能激发工会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工会干部切实履行职责。2009年,我们制定了《荆州市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细则》,并通过“四个结合”,广泛开展会员评家活动。一是与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相结合,把会员评家制度建设作为基层工会规范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与工会各项评比表彰相结合,把会员评家结果为评比表彰的重要标准;三是与干部考核管理工作相结合,把会员评家情况作为工会干部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四是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把会员评家活动作为基层工会创先争优的重要动力。目前,会员评家活动已在基层工会普遍展开,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荆州市总工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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