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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成立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1-10-24

 

市总工会成立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

 

 10月20,市总工会举行了热烈而简朴的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仪式。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圣发,市司法局局长张钦等领导和首批受聘的14名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参加了成立仪式。

仪式由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陈金枝主持。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部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郭立介绍了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近两年来的工作情况;荆州市律师协会黄红卫秘书长宣读了荆州市总工会、荆州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成立荆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的通知》(荆工发(2011)21号)。会议讨论和通过了《荆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工作办法》,并向受聘律师颁发了聘书。

仪式上,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新任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团长龙秀英代表全体受聘律师在会上作出庄严承诺:工会是社会最基本的最具有活力和生命力的组织,我们作为荆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感到无比荣幸、无比光荣;我们一定要切实履行职责,承诺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难必帮,为职工提供优良的全面的法律服务。

市司法局局长张钦出席成立仪式并致辞,他指出,今天的成立仪式,仅仅是拉开了工作的序幕。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调处劳动用工纠纷是服务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行业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将不遗余力地与各位律师顾问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做实做好。同时,也要求法律服务团的14名律师同志的一定要忠实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每项工作。

最后,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圣发强调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的成立具有重大意义。成立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是普法宣传教育的需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希望律师团成立后要加大力度,做好职工法律服务工作,并要求律师对职工要有感情,要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关心、关爱、关怀职工,不能居高临下,建立平等沟通,不能简单地当成是一个职业的需求。要追求真理、捍卫真理,才能真正为职工办事。市总工会要积极主动为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提供良好的服务条件。律师团成立后要具有活力、动力和生命力,为和谐我市的劳动关系作出更大的贡献!(市总生活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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