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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总工会各部门职责
信息来源:荆州市总工会 | 发布时间 2017-12-20

根据《荆州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荆州市总工会机关内设9个职能部室、3个驻会产业工会。

(一)办公室。负责市总工会工作部署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承担市总工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总工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的文秘、档案、保密、统计、年鉴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和重要课题的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有关中心工作任务。

(二)组织部。组织制定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市直产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管理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常委会有关人事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宣教网络部。负责工会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方案的制定;负责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负责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负责职工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会系统“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建设。

(四)权益保障部。负责研究和参与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做好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组织和实施职工普惠服务项目;推动建立集体协商和监督保证机制,研究提出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工会开展有关工作;指导推动地方工会参与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参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五)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党委、政府管理市级以上劳模;承担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推荐和管理工作。参与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的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参与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六)基层工作部。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七)女职工部。负责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工作;负责女职工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指导;负责开展女职工职业技能活动和文体活动;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生活、学习、教育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财务资产管理部。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系统的财务、财产管理办法;管理市总工会本级留成工会经费;管理本级工会的资产,并对全市各级工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全市各级工会及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的审核及监督管理。

(九)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有关工会经费审查监督规章制度的拟订工作;指导全市的工会经费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市总工会本级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县(市、区)总工会,市总工会直管的大型企事业、市直产业(委、办、局)工会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计;负责对全市工会经费和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市总工会驻会产业工会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市工业制造业工会联合会、市商贸服务业工会联合会、市直属工会联合会。3个驻会产业工会,在市总工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相关职责由组织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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